文/蘼粟
本篇主要講述了如何看待權威,權威會帶來什么,我們應該如何對待權威,我們又該如何去做。
克氏(即克里希那穆提)認為,人要為世界及自我負責(即所做、所思、如何行事、作何感想)。而負責,必須理解自身,即這一由各種相似或相反的元素組合而成的個體。若不理解自身,僅僅追求真理幾乎沒有任何意義。很顯然,人類一直在追尋真理,或一種不會被時間或其他事務改變的東西。(從而產生了信仰)
而當我們信仰一種觀念、一個概念的時候,我們就會想保護它,這樣就會產生暴力,但我們的中心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中心問題是:我們如何在一個紛繁復雜的世界里達到自身(乃至世界)的改變。我們又能做什么?
經過思考后我們會發現,沒有人會告訴我們去做什么,如何去做。我們不能依賴任何人,沒有權威。這時我們可能會意識到我們應對自己及世界負有全部責任,這可能會帶來自憐,我們責備他人,憤世嫉俗。
此時的你們在看蘼粟的文章,也可以把這一過程衍生成是一種聆聽。但請大家注意,蘼粟在上一篇中講到:聆聽與學習直接關聯,僅僅是被告知,而你將你對自己的探究建立在知識之上,顯然你是在你已熟悉的模式(可近似看做權威),不再是在探究你自己。所以,下面請你撇開你的所有背景,自己去回答中心問題。
我們為何會接受權威:
?這是最便捷,最容易的生活方式
?獲得滿足感、安全感(這便是宗教信仰的原理)
如何處理我們與權威之間的關系:
我們不僅受環境限制,我們自己就是環境。我們的價值觀限制了我們的思想和反應。生活中,模仿是一個非常強大的因素,它會滋生恐懼,扼殺創造性思維。
恐懼的后果之一就是接受權威,產生對智慧及個人自由的拒絕。
只要有心理上的權威,就會有遵從:遵從他人通過各種法規制定的模式或遵從你自己經歷的權威,這種權威你自己體驗過,你從中得出結論,并在此結論中獲得安全感。只要有傳統、模式,你就會有意識無意識的遵從它。
當一個人遵從一種宗教的或心理的模式,或一種他自己為自己設置的模式,那么,在真實的自己和模式之間就總會存在矛盾總會有沖突存在,而這種沖突是無窮盡的。一個人結束了一種模式他就會遵從另外一種模式。由于這些理想、模式、結論、信仰等的存在,他被教育得習慣于生活在這沖突的領域之內。如果遵從模式,一個人就永遠不會自 ?由;他不會知道同情心為何物,他總是在爭戰,因此便給予自身以非凡的重要性。而意欲自我完善 的自我便變得異常重要。
我們必須知道,僅僅是忽視權威,幾乎無任何意義。我們對確定和永恒的渴望會建立起各種權威。而這二者恰恰是自我的主要活動之一。
當一個集體是基于暴力(自我封閉,孤立)之上是,就必須有權威存在,它會帶來一種凝聚力(如國家)。
社會是自己的產物,是自己的投射,世界的問題是自己的問題。除非理解自己,否則你制造出來的東西總會增加你的困惑和痛苦。
本篇在原書中占了21頁,蘼粟理了很久,終于不啰嗦的濃縮到了一篇文章里(原文是演講,有點碎)。有人可能會問:騙人!從頭到底都在講要理解自己,怎么沒有“怎么做”?!這是因為探尋篇是全書的開端。在“(3)作為一個人”結束后的情感篇中,幾乎全是對自我的剖析,屆時會得到答案。蘼粟覺得哲學雖然抽象,但不難看出它對我們的日常生活還是學習工作都有根本上的幫助。希望大家能從中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