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中勢,內在的是氣,外在的是形,其有兩層含義,一是字勢,二是筆勢。就字勢而言,有靜勢、險勢和動勢。
就筆勢而言,就是大圈,筆法上表現為使轉,是一筆寫成的,氣韻是連貫的。在書法上,由數個點畫組成筆勢,再將數個筆勢裹束成一個完整的字。也就是說,點畫是零件,筆勢是部件,完整的字相當于一臺機器。書法上的字是由筆勢構成的。書法筆勢與文字部首也不完全一樣,部首是文字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文字的作用有兩個,一是便于辨認,二是便于書寫。由此文字分為正體和草體。正體發展為印刷體,印刷體不是楷體,草體即書寫體,它不是草書??w和草書是書法專有名詞。
進一步而言,書寫體和正體有其規范筆順,雖然這種筆順并未能形成統一規則,它與筆勢是完全不同的。
在書法實踐中,筆勢已經形成了比較固定的模式,符合書寫便捷的要求。張旭在教學中提出五勢:
當然,歷代書法家又總結了數十數百種筆勢。
學習書法必須識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