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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想利用他人的內疚,我們通常采取的辦法是,把自己不愉快的感受歸咎于對方。家長也許會和孩子說:“你成績不好讓爸爸媽媽傷透了心!”言下之意是,他們快樂或不快樂是孩子的行為造成的。看到父母的痛苦,孩子可能會感到內疚,并因此調整行為來迎合他們。遺憾的是,這種調整只是為了避免內疚,而非出自對學習的熱愛。
使用以下表達方式時,我們可能就已經忽視了感受與自身的關系。
1)只提及相關的事情。
“公司海報出現拼寫錯誤使我很生氣。”
“這件事令我心神不寧。”
2)只提及他人的行為。
“我生日那天你沒打電話,我很傷心。”
“你沒有把飯吃完,媽媽很失望。”
3)指責他人。
“我很傷心,因為你說你不愛我。”
“我很生氣,因為老板說話不算數。”
我們可以通過“我(感到)……因為我……”這種表達方式來認識感受與自身的關系。例如:
1)“看到公司海報出現拼寫錯誤,我很不高興。因為我重視公司的形象。”
2)“你沒把飯吃完,媽媽感到失望。因為媽媽希望你能健康成長。”
3)“老板說話不算數,我很生氣。因為我想有個長假去看弟弟。“
I 用自己的語言復述原文
拆解這個片段刷新了我的認知,以前經常這樣表達,但從來沒有深思過,原來我們的表達中經常只有感受,不假思索的陳訴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感受與自身的的關系。比如說換夜班,碰到個不好相處的同事,你和她換夜班,她可能就說“我不愿意和你換夜班”,談話結束,以后你也會盡量不找她。但是如果是個會溝通的同事,她可能就會表達“我不愿意和你換夜班,因為那天正好我的結婚周年紀念日。”把和自己的關系說出來,其實更容易讓對方理解,而不誤解,后面這樣的同事,如果有需求我們還會請求她的幫助,而不會把她歸于不好相處的類別。
當我們表達時往往會出現下面三種錯誤的表達方式而忽略我們自身:
(1)只提及相關的事情。(你的工作又沒完成讓我很生氣)
(2)只提及他人的行為。(我生日那天你沒打電話,我很傷心。)
(3)指責他人。(你說不愛我,太不負責了,我很生氣。)
這樣的表達方式往往因為忽略了我們自身而容易起到反作用,引起對方的誤解,戒備或者反擊。
術中給出了解決方式:我們可以通過“我(感到)……因為我……”這種表達方式來認識感受與自身的關系。
同樣上面三個例子,改用了表達方式后:
1、既提及相關事情又提及與自身的關系。(你的工作又沒完成讓我很生氣,因為我需要加班幫你完成它。)
2、既提及他人行為又提及與自身關系。(我生日那天你沒打電話,我很傷心,因為我已經翹盼已久。)
3、指責他人的時候也提及與自身的關系,以得對方的理解。(你說不愛我,太不負責了,我很生氣,因為我是想和你組建家庭,共度一生的。)
上下兩種表達明顯下面一種說法讓人更接受。
A1
我們夜班是六天一次,2周前周三,兒子班上開家長會,晚上18:30開始,那天我正好值夜班,我就想到和我前面或者后面的同時換夜班,我是這樣說的“真是不好意思,能和你換個夜班嗎,我周四值,你周三值?因為我非常想去周三我兒子班上的家長會。”同事很爽快的答應了。
這是個正面的例子。
反面的例子:
比如抽煙,我對老公說說:“我討厭你抽煙,煙味充滿了整個房間”。
小朋友也會這樣用:
孩子:“老師說要取消我們今天的運動會,她真討厭!”
孩子這里就只表達了感受而沒有提及與自身的關系。
家長這個時候就應該指出來:“老師說要取消你們今天的運動會,你很失望,因為你期待了那么久”.
A2
學習了今天的方法,比如在和老公交流的時候,我不能只說自己的感受,而讓他去莫名其妙,而應該自己把感受和自身的關系也說出來,讓他能理解。
現在我可以說:““我討厭你抽煙,煙味充滿了整個房間,因為我和孩子都會吸二手煙”,今天就去嘗試這樣表達,經后的表達也要注意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