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擁有店面資產,是所有者,他擁有經營能力,是經營者。這種“委托-代理”的結構,在整個商業(yè)世界中,無處不在。比如民企,公司股東大會,委托董事會行使權利,董事會再委托管理層經營公司。再比如國企,全國人民委托人大管理資產,人大再委托政府投資獲益,政府再投資國企委托管理層具體經營。
這種“委托-代理”機制有個重大的問題,委托人覺得收益主要是投資回報,代理人認為收益主要是勞動成果,都覺得被對方占了便宜,所以委托人不愿與代理人分享利潤,代理人不愿意為委托人盡心盡力。這種現象又被稱為“代理兩難”。
比較著名的代理兩難現象,叫做“棘輪效應”。比如,代理人嘔心瀝血經營,今年業(yè)績特別好,最后的結果是,委托人會根據今年的業(yè)績,調高明年業(yè)績預期。這種業(yè)績指標只漲不降,做得越好越找麻煩的現象,就像機械裝置中的棘輪,朝一個方向轉動,到位就被鎖住,然后繼續(xù)轉動。代理人如果理性的話,他的最優(yōu)選擇是:想盡一切辦法,降低委托人對業(yè)績的預期,即便因此會損失市場的機會。
如何解決“代理兩難”?
認識“激勵相容”
為什么會出現代理兩難,是因為“委托-代理”機制設計時,沒有做到“激勵相容”。
聽上去很高大上,激勵相容,其實就是指私利與公利的一致。每個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如果能有一種制度安排,你越自私,公司就越賺錢,這種制度,就是“激勵相容”的制度。
激勵相容,就是承認人性的自私,用正確的機制,讓“自私”,而不是“集體主義精神”,成為大家共同獲益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