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開八荒,掃六合,建立了統(tǒng)一的政權,實現了前所未有的功績,其軍事手腕和政治頭腦都世所罕見,是我國歷史上一位非常偉大的皇帝。
可就是這位偉大的皇帝卻因為“焚書坑儒”這件事在幾千年來都飽受質疑,甚至是臭名昭著,備受唾罵。
實際上,任何脫離歷史大環(huán)境的評判都是耍流氓式的臆想,當我們嘗試用一種辯證的態(tài)度,根據現有的史實去還原當時的場景時,我們會發(fā)現秦始皇“焚書坑儒”是有其必要性的而且其危害性也被后人過于放大了。
一、焚書焚的是無用之書
焚書和坑儒本身就是兩件事,焚書發(fā)生在公元前213年,也就是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四年。
仆射周青臣借著宴飲的機會大肆阿諛奉承秦始皇,夸贊他英明的領導和郡縣制的成功。
一向重古法的博士儒生淳于越因為難以接受周青臣對郡縣制的贊揚和對分封制的貶低,當場就和周青臣爭辯起來,甚至公然反對郡縣制,提出裂土封候的要求。
時任丞相的李斯作為當初郡縣制的發(fā)起者,法家學說的代表人物,痛斥了淳于越的腐朽言論,揭露了儒家依附分封制而存在的立場,并且提議焚燒除農家、醫(yī)家、墨家和“秦紀”以外的著作。
秦始皇欣然同意。
《史記·李斯傳》: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y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以上就是“焚書”事件的起因,說到底還是對“分封制”和“郡縣制”的爭論。
公元前220年,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后在商鞅變法的基礎上于全國推行了郡縣制。
郡縣制的三個特點:
1、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官員都由皇帝直接任命調動。
2、官位不得世襲、官員只有俸祿沒有封地。
3、郡和縣作為地方的行政機構,對中央的命令要絕對的服從。
郡縣制是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后出現的以郡統(tǒng)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它和分封制最大的區(qū)別就是前者達成了皇權的專制性,維護了地主階級的政治和經濟利益。
問題就在于淳于越公然跳出來反對“郡縣制”時,郡縣制已經實施了八年了,生米都已經煮成爆米花了,還是咸香味的。
如此老調重彈,以古非今,細想下實在有點陰謀的味道。
畢竟,自公元前209年7月陳勝吳廣起義開始,不到一年的時間內,趙、楚、齊、燕、魏、韓等國就先后復辟。
我們可以認為,當時的秦朝雖然已經實現了統(tǒng)一,但其他六國的人從來沒有放棄過“抵抗”,各種復辟的力量都在背后蠢蠢欲動,淳于越的行為更像是被推出來試探虛實的手段。
而且李斯并不是要把諸子百家的書全部燒光,他倡議的是燒掉無用之書。目的也不是為了損毀古籍,而是通過這樣的方式去達到一種威懾的作用,以保障政權的穩(wěn)定性。
劉邦入咸陽后蕭何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收斂秦朝丞相所藏的書籍,且從中獲得了天下各處要塞和戶口民所的資料。
如果當時書都燒光了,蕭何拿的是什么?
秦始皇和李斯都是極聰明的人物,他們不會不知道把歷代的書全部燒光會導致文化的淪喪和統(tǒng)治基礎的動搖,也就絕不會真去做這種愚蠢至極的事情。
反而是后來項羽對咸陽的大肆破壞造成了古籍的大量損毀。
《史記·蕭相國世家》:“何(蕭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漢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戶口多少、強弱之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圖書也。”
二、坑儒坑的是無能方士
“焚書”不是指燒盡所有的書,“坑儒”也不完全是殺害儒生。
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五年。這時候的秦始皇身體越發(fā)不好,脾氣也越發(fā)暴躁多疑,也就更加急切的追求長生。
一部分的方士、儒生為了個人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前途開始沒有下限的給秦始皇進貢丹藥和延年益壽的方法。
然而秦始皇作為一個實用的皇帝,當他給出了大量的錢財和權勢后就是一定要看到成果的,看不到,便會治罪。
方士盧生、侯生當時頗得秦始皇的寵愛和信任,大概是求仙的壓力太大,兩個人私下聚在一起居然大肆談論秦始皇的不是,后來甚至攜巨資出逃。
秦始皇得知此事之后非常憤怒,他憤怒的不僅是自己被編排,更是被肆無忌憚的欺騙。
于是著令全城搜查妖言惑眾之輩,并且嚴刑拷問使其相互揭發(fā),最后共有460多人被牽連了進來,以妖言惑眾的罪名被坑殺在驪山深谷中。
值得注意的是,這460多人大部分都是騙吃騙喝的方士。
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說:“乃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術士就是指代所謂的方士,而不是儒生。
《史記·秦始皇本紀》: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fā)謫徙邊。
三、后人對秦始皇的評判過于主觀
秦始皇勵精圖治,分天下為36郡,統(tǒng)一法律、貨幣、度衡量和漢字,建立了權利高度集中的皇權,成為歷史上第一個皇帝,前無古人。
分封制和郡縣制孰優(yōu)孰劣歷史已經給出了答案,甚至于分封制就是戰(zhàn)亂之源。
中國是一個高度尊重知識的國家,中國人也正是因為其文化自信而最大程度的獲得了民族認同感,所以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就顯得特別獨樹一幟,特別專斷獨權,特別的過分。
然而秦始皇的行為實際都是為了國家的長遠發(fā)展,為了鞏固集中的政權。
統(tǒng)一學說和思想,禁止以私學誹謗朝政是如此,誅殺不切實際,招搖撞騙的方士也是如此。
司馬遷認為秦始皇“焚詩書,坑術士”對當時人們研習“六藝”是個致命的打擊,但實際上無論是“焚書”還是“坑儒”,秦始皇并不野蠻且有一定的合理性,更談不上所謂的“趕盡殺絕”。
其次,朱元璋、乾隆都曾經興過文字獄,動軸殺害成千上萬人的皇帝更是多不勝數。
秦始皇既不是“焚書”、“坑儒”的第一人,也不是最后一人。其行為所造成的影響也實在是談不上“中華文化的劫難”。
西漢孔安國說“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也有失偏頗,因為在“焚書坑儒”發(fā)生之后的秦王朝仍然有儒生在朝中為官,也依舊可以發(fā)表自己的意見。
秦始皇之所以受到后世如此深的誤解,主要還是后來的朝代和廣大儒生對于秦始皇的是非評判過于主觀。
畢竟秦始皇在一定程度上進行了文化專制和思想控制,李斯也未必沒有趁機打壓儒學,而且在實施“坑儒”政策的時候難免有所誤傷,其中種種都給廣大儒生造成了嚴重的心理陰影,所以陳勝吳廣起義時,山東一帶的儒生才會毅然參加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