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聯盟|戰國時期的“合縱”與“連橫”

根據國際關系理論,國家在面臨外部威脅的挑戰時通常有兩種可供選擇的行為,一種是采取制衡行為,另一種則是選擇追隨強者。前者指“與其他國家結盟以反對具有優勢的威脅”,后者則意味著國家會選擇“與引發危險者結盟”。

這樣的選擇并不僅僅是理論上的問題。戰國時期,縱橫家蘇秦在面對秦國的日益崛起時主張的“合縱”戰略本質上便是一種制衡行為,即所謂“合眾弱以攻一強”,使齊、楚、燕、韓、趙、魏六國組成聯盟來共同應對秦國實力日益強大而帶來的威脅。

不過,歷史事實表明,在面對外部威脅的時候,采取制衡行為并不是國家的唯一選擇。在張儀的“連橫”策略之下,六國組成的聯盟被一一分化瓦解,逐一被秦國兼并。聯盟被拆散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聯盟內的國家在面對秦國的威脅時,逐漸放棄了原先所采取的制衡行為,而選擇去追隨秦國,與之結盟。


要解釋六國外交政策前后轉變的原因,則需要進一步回答以下兩個問題:六國早期為何會選擇組建“反秦聯盟”?一些國家為何在聯盟后期轉而選擇與秦國結盟?或者說,國家在何時會選擇制衡行為,又在何時會選擇追隨強者。

(一)蘇秦的合縱理論:合眾弱以攻一強

斯蒂芬·沃爾特的威脅均衡理論提出“國家傾向與構成最嚴重威脅的外部實力結盟或對抗”。并提出了影響威脅水平的四個要素,即綜合實力、地緣的毗鄰性、進攻實力和侵略意圖。而上述這些影響因素同樣也是蘇秦“合縱”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1、綜合實力與進攻實力

蘇秦曾評價秦國的綜合實力,“西有巴蜀、漢中之利,北有胡、貉、代、馬之用,南有巫山、黔中之限,東有肴、函之固。天肥美,民殷富,戰車萬乘,奮擊百萬,沃野千里,蓄積饒多,地勢形便,此所謂天府,天下之雄國也!”

盡管評價國家綜合實力并沒有統一的標準,但蘇秦已經從地緣、資源、人口、軍事等多個角度進行評估,充分認識到秦國綜合國力、進攻實力都十分強大,足以“并諸侯,吞天下,稱帝而治”。實際上,在商鞅變法之后,秦國的實力與日俱增,秦國的實力越強大,給別國造成的潛在危險就越嚴重。


2、侵略意圖

在戰國后期,秦國的侵略意圖也已經十分明顯。蘇秦在游說列國時便十分強調這一點。“夫秦,虎狼之國也,有吞天下之心。”“夫為人臣而割其主之地,以外交虎狼之秦,以侵天下,卒有秦患,不顧其禍。”各國君主同樣對秦國的侵略意圖有所察覺,比如,楚王曾言“秦有舉巴蜀、并漢中之心。秦,虎狼之國,不可親也。”

顯然,進攻意圖越強烈的國家對他國的威脅程度也就越高。斯蒂芬·沃爾特十分重視意圖在聯盟選擇中所起的作用,并直接了當地指出“當某個國家被認為是一個頑固的侵略性國家時,其他國家不可能追隨強者。”

3、地緣政治

除此之外,在蘇秦的“合縱”思想中,地緣政治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中原六國在地理區位上相互關聯,有著表里相屬、唇齒相依的利害關系,蘇秦在奔走六國游說合縱之計時就反復向六國的當政者闡述這種地緣關聯對六國結盟的重要性并制定了一系列具體的行動方案。

當秦國進攻楚國時,“齊、魏各出銳師以佐之,韓絕其糧道,趙涉河、漳、燕守常山之北”;當秦國進攻韓、魏時,“楚絕其后,齊出銳師而佐之,趙涉河、漳,燕守云中......”鄰居的鄰居是朋友,一旦臨近的威脅引發制衡反應時,就有可能出現如同棋盤一樣的聯盟網絡,“合縱”策略的實現也就順理成章。


按照威脅制衡理論,綜合實力、地緣的毗鄰性、進攻實力和侵略意圖四個因素會決定性地影響國家對威脅水平的判斷,進而影響他們如何選擇盟友、組建聯盟。同時他也提出,各國在面臨外部的威脅時候采取制衡行為是更可取、也是更普遍的。

(二)合縱理論的初步成功

通過上述的論述和對史實的整理可以發現,蘇秦的“合縱”思想與斯蒂芬·沃爾特的四因素理論不謀而合,蘇秦顯然意識到秦國的崛起已經構成了對六國的巨大威脅,六國合力對秦國采取制衡行為的條件愈加成熟。

在這種情況下,蘇秦周游六國,向各國國君兜售自己的“合縱”策略,制衡強者的行為也為六國國君所接受。

除此之外,蘇秦進一步認識到,這一策略的關鍵在于盟友之間的相互信任與團建,集體行動的最大障礙是參與者違約背叛,因此,蘇秦為鞏固聯盟、防止違約背叛行為,進一步建議各國通過交換人質的方式來保證各國履行義務。

根據史料記載,秦國在公元前 356 年到前 221 年發動的 52場對外擴張戰爭中,遇到過八次合縱同盟的抵抗,六國“合縱”有效的遏制了秦國向東擴張的侵略企圖。


然而,六國未能夠長期遵循制衡建議。在張儀“事一強以攻眾弱”的連橫策略下,合縱同盟土崩瓦解,一些國家在戰國后期放棄了制衡行為而選擇與秦國結盟。

比如,秦國在攻打韓、趙兩國時,魏國與之結盟;秦國在攻打韓、魏兩國時,楚國與之結盟;在攻打楚國時,韓、魏與之結盟等等。

(三)六國聯盟何以瓦解?

在斯蒂芬·沃爾特的威脅均衡理論中,國家在面臨強大的外部威脅時更傾向于選擇制衡行為,因為“認知不可靠,意圖可以變化,所以較安全的做法是制衡潛在的威脅,而不是希望國家具有仁慈傾向”,并且追隨強者的行為只是國際關系史上機會主義的幾個特例。

同時,斯蒂芬·沃爾特沒有否認追隨強者行為發生的可能,還進一步回答了國家在面對外部威脅之際在何種情況下會選擇追隨強者的問題,提出了一下三個主要論點:

??國家越弱,越有可能追隨強者;

??當盟友完全沒有作用時,國家會追隨強者;

??戰爭期間,一方越是接近獲勝,其他國家越有可能選擇追隨強者。

但是,當我們用威脅均衡理論去解釋魏、楚等國選擇追隨強者的行為時很容易發現所面臨的解釋困境。

一方面,此時六國所面臨的外部威脅更大。商鞅變法之后秦國無論是國家實力還是進攻實力都與日俱增,其吞并六國的野心也昭然若揭。但是六國的合縱聯盟卻土崩瓦解,追隨強者成為六國新的選擇。另一方面,經過長期的兼并戰爭,小國弱國已經被消滅殆盡,六國雖相對衰落,但依然保存著不容小覷的實力。

公元前三世紀左右魏、楚等國與秦國結盟,而此時正處于秦兼并六國戰爭的初期,遠遠沒有到秦國接近大獲全勝的階段。另外,六國早期的“合縱”聯盟已經起到了遏制秦國東侵的作用,國家在面臨危難之際向盟友求助依然是優先的選擇,盟友并沒有完全失去作用。

顯然,斯蒂芬·沃爾特的威脅制衡理論無法解釋六國在面臨外部威脅時所作出的追隨強者的選擇。

要解釋這一困境,可以從史料中去尋找答案。


張儀

(四)張儀的連橫理論:事一強以攻眾弱

秦韓結盟之際,申不害給韓昭禧侯解釋韓國應與秦國結盟的理由,提出韓與秦結盟,秦能稱王,韓就能稱霸,秦不能稱王,韓則可避開秦國的威脅禍患。他說:“夫先與強國之利,強國能王,則我必為之霸;強國不能王,則可以辟其兵,使之無伐我。然則強國事成,則我立帝而霸;強國之事不成,猶之厚德我也。今與強國,強國之事成則有福,不成則無患,然則先與強國者,圣人之計也。”

張儀在游說魏襄王組建秦魏聯盟時也為魏國論述了“事秦”的好處,“大王計,莫如事秦。事秦則楚、韓必不敢動;無楚、韓之患,則大王高枕而臥,國必無憂矣。”為了游說楚國,張儀更是直截了當地向楚懷王承諾,若楚與齊斷交,秦將割商於之地六百里予楚,楚國則接受了這個提議。

結果證明,張儀“連橫”的聯盟戰略顯然是成功的。可見,張儀的“連橫”策略便很好地抓住了國家對于安全和利益的兩方面需求。

實際上,斯蒂芬·沃爾特的威脅制衡理論忽視了國家對于利益的追求。在斯蒂芬·沃爾特看來,安全利益是國家的首要利益,當國家面臨外部威脅時的第一要務是維護自身的安全。

無論是制衡行為還是追隨強者的行為都是為了保障自我生存和已經擁有的價值。制衡行為能夠維護安全但也需要付出成本,而追隨強者的行為在很多時候不僅可以保障自身安全,甚至還可以進一步擴展自己的利益。在很多情況下,國家會更加傾向于選擇追隨強者的行為。

無疑,斯蒂芬·沃爾特提出以威脅而不是以實力為核心概念建構聯盟理論,是現實主義國際關系理論在聯盟問題上的一大進展。

但是,對聯盟分化組合的認識,應該全面地考察國家多樣化地利益需求,而不是僅僅考察國家的威脅關系或者安全利益。因為國家之所以結盟,可能是為了增加自己的安全,也可能是為了獲取國際體系中的某種利益。


同時,戰國時期縱橫家們的思想也是當下我們研究聯盟問題的重要思想寶庫,對于我們今天思考聯盟的起源和分化組合有著重要的啟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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