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造成的四個R
1.憤恨(Resentment)——“這不公平!我不能相信大人!”
2.報復(Revenge)——“現在他們贏了,但我會扳回來。”
3.反叛(Rebellion)——“我偏要對著干,以證明我不是必須按他們的要求去做。”
4.退縮(Retreat)
a.偷偷摸摸——“我下次絕不讓他抓到。”
b.自卑——“我是個壞孩子。”盡管父母和老師們不愿意承認,但他們喜歡使用懲罰的主要原因,是要顯示自己能“贏”孩子的權力,或者通過讓孩子吃苦頭而報復孩子。在這種念頭背后的下意識想法是“我是大人,你是孩子。你要按我說的去做,否則有你好看。”這種心態在一部卡通片中被刻畫得淋漓盡致,媽媽看到爸爸拿著一根棍子追孩子,便大聲叫道:“等等,再給他一次機會吧。”爸爸回答:“但他可能就不會再這么做了。”顯然,對這位父親(以及許多大人)來說,讓孩子為自己的不良行為吃苦頭,比幫助孩子改正錯誤更為重要。
吃苦頭不是邏輯后果需要的條件。例如,一個孩子可能很喜歡清理自己的課桌。(這很好,因為邏輯后果的目的是為了停止不良行為并找到解決方法,而不是為了報復而給孩子造成痛苦。)因此,邏輯后果的另一個名稱是轉移孩子的行為。轉移孩子的行為
當一個邏輯后果能將孩子的行為轉向一個有用的(有貢獻的)行為時,它就是有效的邏輯后果。
馬克上課時很不尊重老師、特能搗蛋,當老師要講課的時候,他就大聲說話。史密斯老師告訴他,必須把“我在教室里要舉止得體,尊重他人”抄寫30遍,以此作為懲罰。但是,馬克不會很贊同地想:“噢,太棒了!這是我應得的,這會讓我接受教訓,再也不在課堂上亂說話。”相反,他感到的是反抗和憤恨。所以,他根本不抄寫這句話。史密斯老師像許多成年人一樣認為,如果懲罰不起作用,那一定是懲罰得不夠狠——因此,他加倍懲罰,要馬克抄寫60遍。
馬克感到更加憤恨和抗拒,拒絕抄寫。他媽媽指出,如果他不抄,史密斯老師可能會再加倍懲罰(不論那樣是否公平),而且馬克還可能被罰停學。馬克說:“我不在乎!我肯定不寫!”懲罰又被加倍到了120遍,媽媽也被叫去了學校許多老師也同樣相信,如果懲罰不起作用,那一定是家長不支持那個懲罰。在這件事上,老師們倒是對的。馬克的媽媽不相信懲罰的有效性。
在協商時,媽媽首先表明她同意老師的看法,馬克的確沒有尊重老師,擾亂了課堂,這種行為應該得到糾正。她認為邏輯后果可能會更有效,并且建議說:“由于馬克做的事情使你的工作很不愉快,讓他做一些能使你的工作更愉快的事情來彌補,怎么樣?”史密斯老師說:“比方說?”
她建議讓馬克擦黑板、倒垃圾或者上課時教一部分內容。
馬克對這個建議非常感興趣,插話說:“對呀,我可以幫你講講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
史密斯老師說:“對,你的確掌握了,好多學生都還沒有理解。”然后,他看著馬克的媽媽,說道:“但是,他會因此而很開心。”
史密斯老師不愿意按照這個能把不良行為轉變為有貢獻行為的建議去做,因為他擔心這會獎勵不良行為,并且會鼓勵馬克繼續他的不良行為。
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錯誤概念的例子,這種錯誤概念是:為了讓孩子們做得更好,就得先要讓他們感覺更糟。史密斯老師也是這些大人的代表,他們更看重的是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不是從自己的行為中學習。我要再說一遍,事實正好相反。孩子們在感覺更好時,才會做得更好。正如你將從后面的例子中看到的那樣,很多老師發現,把孩子的不良行為轉變為有貢獻的行為,對于鼓勵孩子停止或大大減少不良行為很有效。
邏輯后果與行為的錯誤目的
使用邏輯后果的另一個重要指導原則是,要考慮到行為的錯誤目的。在發生沖突的時候,邏輯后果可能有效,但只在孩子的目的是尋求過度關注時才有效。當孩子的目的是尋求權力或是報復時,邏輯后果在冷靜期之后或贏得孩子的合作之后的解決問題階段,才是有效的。這又是德雷克斯(正是他第一個把邏輯后果的概念介紹并推廣給大家,以鼓勵孩子改善行為)教給我們的指導原則之一。他說:“邏輯后果不能運用于權力之爭,除非極其小心,因為它常常淪為懲罰性的報復行為。由于這個原因,使用自然后果總能有所收獲,但邏輯后果則很可能事與愿違。”
例如,假設一個孩子不做課堂作業。老師可以對這個孩子說:“你需要在下課前完成作業,要么就在課間休息時去作業臺寫作業。”(注意,給出一個選擇作為邏輯后果的一部分,是如何體現對孩子的尊重的。)如果孩子的目的是尋求過度關注,這個孩子很可能朝你笑笑,并且開始做作業。另一方面,如果孩子的目的是尋求權力,這個孩子則可能拒絕做作業,以證明“你制服不了我”,除非你通過事先與這個孩子討論這種行為并且問過了她的選擇,而贏得了孩子的合作。如果孩子的目的是報復,這個孩子可能會以拒絕寫作業來傷害你的感情,直到她自己受到傷害的感覺得到處理。如果孩子的目的是自暴自棄,她需要的是訓練,而不是邏輯后果。
換句話說就是,要有效地使用邏輯后果,就要理解孩子的行為以及長期效果。
不論孩子的錯誤目的是什么,邏輯后果都有可能完全不適合。或許是要求孩子做的作業毫無意義。或許是老師沒有讓孩子參與制定作業計劃,并且沒有讓孩子感到自己與這個作業有任何關系。或許是老師應該與學生一起討論應該做什么作業、怎么做、為什么需要做作業。沒有什么事能比讓學生參與問題的解決更能引起他們的興趣、贏得他們的合作的了。邏輯后果只是一個工具,而且常常不是適合當時情形的最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