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哲學、神學的本質是什么?”這種問題大約每一代人都會追問,屬于那種歷久而彌新的話題。這里的答案是“解惑”:科學解惑于術,哲學解惑于理,神學解惑于心。
“術”引申自道路,意謂技術、方法、途徑。我們可以將科學理解為獲得正確知識的術及其過程與結果之一[注1]。現代常將“科學技術”并舉;后者猶“工程技術”。沿襲這種理解,則“科學”之術主要指思考、推理、實證之術,“工程技術”之術則是實施、作業、建造之術。以此,就這個討論而言,將“科學”理解得盡可能寬一些,將工程技術也涵蓋進去,也是可以的。
道總是連著理。“理”引申自物本身之紋理、條理 (這里且忽略其加工、治理方面的意謂)。術之于道,是路徑之道;謂由來、途徑、法則。理之于道,是固有之道、支配之道;如條理、天理、道理。將科學歸之于“術”,是說其思考、推理與實證的方法與途徑方面;將哲學歸之于“理”,在其對道之理,理之理的追究窮極方面。哲學不若科學那樣苛求實證,即與事實的聯系,而專于理的窮究。二者如同“道理”之兩極,科學在道術,哲學在窮理。依現代常見的理解方式,通常將諸如自然規律這樣的“理”看做科學的基本部分。這與上面的解說并無實質矛盾:所有被科學實證的道理或規律,自然成為與實際相連接的“術”。隨著知識的進步,科學所覆蓋的東西越來越多,而窮究之理,則永遠是金子塔上方的小尖。從更一般的立場看,自哲學這個尖頂向下,不僅僅有科學,可以是一切更為具體的道理。不同場合對“哲學”的理解,可能會大大超出上述討論的要點。這里的主題是科學、哲學和神學的“本質”,有并舉比較之義。在這種討論之下,上述科學和哲學的術、理之分,意義自然更為顯著。還可以看到,上述相對性劃分在古代科學與哲學發源與形成階段的更為明顯。在現代文明興起的早期,哲學概念覆蓋科學的概念或內容。而隨著科學成果的積累壯大,現代實際上有相反的趨勢[注2]。這些也從側面說明,上面的理解方式確實可能在某些方面逼近了某種實質。
推動人們探究道理的基本動力是“惑”,解惑。解不知何由、不知何為、不知何從、不知何去、不知何理、理于何理之惑。惑是心的迷亂困頓,即使不作為、不窮理,人們仍然希望消除困惑,何況術、理不及之地。惑從于心,當可解于心。若不耽于實證作為、窮究理理,則憑心解釋可能是對心頭之惑更直接的消除。對于任何事情何由何從,最簡單的解釋莫過托之“他人”——不受“我們”所陷束縛的超凡之“人”,這就是“神”。托之于神,可解一切惑;心里信了,心頭之惑就能消了。
科學的邊界是最明確的;哲學總是糾結于邊界所在;神學則是隨心所往的。搞科學或哲學的人,一方面往往比普通人知曉得更多、更深入,另一方面,每每將發現和消解困惑本身視為快樂,這樣他們就不大需要神的幫助。更多的普通人,知識沒有那么廣那么深,通常也很難以探究道理為樂,自然更加需要純粹心靈的慰藉,這就成為神學可以發揚意義的地方。
(文中字形及解釋,引自漢典 zdi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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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Y(來自豆瓣)
來源:https://www.douban.com/note/787901993/
修改及注釋 2022/04/20
- [注1]:添加“之一”二字,強調科學并非正確 (或真實) 知識的唯一途徑。
- [注2]:對于科學“反噬”哲學這件事,似乎應當給予更加深刻的評估。
作者印記:f6c6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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