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上接文章《所謂學習,到底學的是什么?(二)——道、法、術之間的關聯》)
如果你切實明白了上一節關于道、法、術之間關聯的敘述,那么你就能夠理解如下定義。
我們需要明確,在我們對科學下定義時(請注意這個前提),科學的本質不是道(真理),也不是一種器(有形狀態),它是一種法。
科學也不是知識,就像我們的人生是通向覺悟的過程一樣(注意,在這里我必須聲明,生命的目的不是通向死亡),科學是“依照分類學習知識通往真理的過程”。
覺悟,以及真理,不是這個過程中的任何一種狀態,通向真理也絕不是科學這個過程走向終點的結果,這是一個根本謬誤。即便以后科學走向末路,也并不能說明科學證明了真理。
請注意,當我們給科學下了某種定義時,那么被定義后的科學就不能證明真理,如果我們說的科學本身并非現在我們所理解的任何一種概念,那么它就是在意指真理本身,這也是近現代科學真正的含義。
我更傾向于,我們通過第二種敘述來理解科學,這樣科學就脫離“法”上升到“道”的層面。
在古代西方,哲學研究最初的目的是為了解釋事物的本質(行道),結果促使哲學向著數學發展(譬如歐幾,我們可以將代數理解為高維幾何),數學研究是把哲學思想符號化的過程(法),其中用到的邏輯思維(術)使它的狀態得以變化。
在這里,我們會發現,近現代的哲學和數學,同屬于“法”這一層面,所謂行道,得到的就是法。
換而言之,它們在近現代的定義上,只不過是傾向性不同,譬如,近現代的哲學通常與社會科學相關聯,而數學與自然科學相關聯。
由此你會發現,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學事實上是對數學理論的“實現”,也就是說,物理是關聯“數學”和“現實物質”之間的“術”。
關于社會科學之于哲學,也是同理(人理即物理)。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我們說,數學其實是一種過程(法),物理學其實是一種實現方式(術),其實這是在指向更深層的含義,即——
數學其實是建筑在真理上的一種虛幻現實(在現實中其實并沒有-1、0、1或者直線、三角、平面的存在),也就是說,數學和“人生”在層次上是等價的過程,當我們需要把這種虛幻現實和“真實世界”相關聯時,就需要切實依照數學或者說“人生”這種“法”去實踐。
具體如何去實踐呢?
答案顯而易見,我們需要通過自然科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等等)將數學虛構出來的一切理論與現實相關聯,達成在現實中“造物”的可能。
也就是說,我們在現實中觀測到的所有“物體”并非真實,僅僅是數學或者說人生在真實世界的一種“投影”。
當我們在使用“邏輯思維”進行術對法的實踐時,我們其實已經相信確實有這樣一種“法”存在,譬如數學,哲學甚至是人生。
換而言之,我們相信在它們之中存在一種時間和空間上的次序,也就是所謂的“前后”,這種具有“前因后果”關系的邏輯思維從道(科學)中衍生了法(數學、哲學、人生)。
現代科學,幾乎就是建筑在數學和哲學假設的基礎上,而我們不可能在“邏輯思維”中得出任何一個“不能被證偽”的結論,因為如果你試圖這樣做的話,你將得到一個悖論(例如“說謊者悖論”以及“停機自指問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了解)。
如果我們嘗試對物理學問題進行深層次的挖掘,我們將會發現,我們對事物的狀態(器)的歸納將會讓我們回歸數學研究過程本身(法),如果我們將數學問題進行更高維度的深化,我們發現我們不得不討論哲學。
也就是說,數學在思考低緯度問題時(譬如歐幾里得幾何),其本質上就是對深層次的哲學問題進行降維的結果,而一旦維度提升,低維幾何就必須轉化為代數的形式,那么當它繼續進行復雜化超出我們大腦的理解范疇時——問題又被拋回了哲學。
關于“哲學三問”的描述想必此處不必贅述,這里我們需要注意的是——
當我們認為哲學研究(法)就是究竟的時,我們會發現,我們通過思維對哲學問題的研究會促使我們將問題不斷復雜化(當你解釋一個蘋果時,你最后發現你需要用整個世界去證明它的存在),當這種復雜超過我們的大腦負荷時,我們就需要借助一些虛構出來的符號對此進行“腦外信息儲存”,這就需要類似“數學”這樣的學科誕生,而要證實數學所描述的那些虛構的故事,我們就需要通過“物理研究”使這些假設完成對真實世界的投影。
此時你會發現——這一切完全就是在兜圈子。
而正是這一點,讓許多偉大的科學家投向了神學(道)的懷抱。
我這樣說并沒有表示任何不敬的意思,事實上——
在當今社會,科學就是被“數學和哲學”造出來的新神學。
在下一節,我們將對科學與人生之間的關聯進行深層次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