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的日精進第119天
中國有句古話,無商不奸。
辭海是這么解釋的:
無商不奸,貶義詞,
意思是不奸詐就不能作商人,
亦可理解為商人都是奸詐的。
可這句話,真是這個意思嗎?
不對。
“無商不奸”,是后人杜撰的,
原意為“無商不尖”。
古代時候買米以升斗作計量單位,
所以老百姓也叫“升斗小民”就是這個意思。
賣家在賣米時,會以一把紅木戒尺之類削平升斗內隆起的米,以保證分量準足。
在客戶交錢之后,商家會另外往米斗上再加入一些米,已抹平的米表面便會鼓成一撮“尖頭”。量好米再加點添點,慢慢變成古代生意人的一種習俗。但凡做生意,總給客人讓一點。這是生意人一種生意噱頭,這一小撮“添頭”,很讓客人受用,慢慢就有了“無商不尖”之說。
當然不光是賣米,“無商不尖”還體現在去布莊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就是賣布行業的規矩,
“無商不尖”成了一種古代中國商人的一種約定俗成的道,但凡生意人都懂。
到了80年代再次開放之后,原來的無商不尖,不知怎么就變成了無商不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