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告訴我們的四個寫作箴言

日本作家村上春樹連續多年入圍諾貝爾文學獎,甚至每年都成為熱門候選,卻年年無緣諾獎,有人稱他為“諾獎常年陪跑者”。

他本人是怎么說的呢?在一次訪談中,他甚至開玩笑說:一旦得了那玩意兒,就得跑到斯德哥爾摩去,得身著正裝,還得發表演講。一個諾貝爾文學獎值得費那么大的功夫嗎?絕對不值!

玩笑歸玩笑,不管村上春樹瀟灑也罷,憂傷也罷,可一點都沒有影響他寫小說。這不,3月份他又出版了懸疑小說《刺殺騎士團長》。翻譯家林少華說:“如果一生只讀一本村上春樹,那就是《刺殺騎士團長》。”這個評價可以說是非常高了。

今年,老爺子已經70歲了,真的是活到老寫到老了。近來,看了他的《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一書,寫的是關于他跑馬拉松和寫小說的一些內心感受,讓我受益匪淺。村上春樹70歲還在堅持寫作,還寫出了優秀的小說,道理都藏在這本書中了。

我建議熱愛寫作,并且想要寫一輩子的小伙們有空看一看這本書。要是沒時間的話,也可以看看我的這篇文章。

01 兼職還是全職,村上春樹做出了選擇

村上春樹22歲就結婚了,畢業后,跟妻子經營一家飯館,剛開始生意并不好,后來好不容易開始盈利了,他卻腦袋一拍說:我要寫小說!

那一年,村上春樹30歲,每天飯館打烊后,差不多已經到了凌晨,他才剛剛開始伏案寫作,一直寫到昏昏欲睡。他把自己寫的第一篇作品拿去參加當時的一個寫作比賽,居然入圍了,就這么稀里糊涂地成為了新晉小說家。這部作品就是后來的《且聽風吟》。

獲獎之后,他繼續白天經營飯館,晚上寫作,一直堅持了三年。忽然有一天,他渴望寫出一部宏偉的小說,不顧所有人的反對決定關掉飯館。他這樣跟妻子說:姑且給我兩年的自由。如果不成功,再在哪兒開家小店不就行了?我們還年輕,可以從頭再來。

當時,開店的收入遠超寫小說的收入,但他覺得:無論做什么事,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則不得安心。如果因為模棱兩可、三心二意以失敗告終,懊悔之情只怕久久無法拂去。

此后,他開始過上了全職寫小說的生涯,并且非常享受這樣的生活。不過,他依然非常感謝開飯館那幾年他經歷了形形色色的人、事以及許許多多的磨難,他把這種經歷稱之為“開”的生活,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學校。

很多人在寫作的過程中,也會遇到相同的問題,我到底要不要辭職?沒有人可以給出標準答案,我們只能從別人的身上找到一些啟發。

與村上春樹不同的是,中國科幻作家郝景芳覺得,把寫作變成全職,靠寫作維持生計,是她接受不了的事情。在她獲得了雨果獎之后,依舊過著上班、下班、寫作的生活。她說:“不能24小時都在寫作里,該做家務就做家務,該照顧孩子就照顧孩子,把應盡的義務都盡了之后,才能追求理想嘛。不能給寫作任何壓力,今天你能寫出來就寫,寫不出來也不會影響我的生活。”

郝景芳是另一種寫作的狀態,他的作品需要在忙碌的工作和生活當中汲取養分,而工作的收入給了她一種底氣:不希望在寫作上有任何妥協,希望保有純粹的自由。當然,代價就是要犧牲自己的休閑時間,見縫插針地寫作, 通常早上4:30就起床,一直寫到7點。

02 村上春樹的一天是怎么度過的?

我們來看看他一天的安排:早上4、5點鐘起床,工作5~6個小時。下午跑步10公里或游泳1.5公里,或者兩件事都做,然后讀書、聽音樂,晚上9點準時睡覺。“”

村上春樹說,“我每天重復這種作息,從不改變。這種重復本身變得很重要,就像一種催眠術,我沉醉于自我,進入意識的更深處。”

說白了就是自律,因為心里知道寫作是一輩子的事情,所以一定程度上來說,身體比當下寫的成績更加重要。

村上春樹用他跑步的經歷來說明這個道理,他給自己設置的跑步目標:每周六十公里,每天十公里,每周有一天為“休息日”,因為難免會遇到天氣不好、工作忙、不想跑的情況,這樣既有緩沖期,又達到了他心目中“跑得認真”的標準。

他有時候想跑得快一點就會適當加速,但就算是加速也不會維持很久,因為他要把身體感受到的愉悅盡量維持到第二天。

他覺得這跟寫作很類似:持之以恒,不亂節奏。也就是說,在每天堅持的前提下,又保持慣性,當節奏一旦設定,所有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而小心翼翼去保持這個節奏相當重要。

這讓我想起我曾經的一個同事,作為記者,她寫的稿子非常優秀,但她有一個不好的地方就是,每一次稿子都要寫到極致,這當然很好,但她每一次都用力過度,完成一篇稿子的時間是別人的3-4倍,常常為此耽誤了新聞稿的時效性。

因為太過追求完美,她通宵寫稿,年紀輕輕就把自己的身體搞垮了,還把主編給害慘了,因為每次審核她的文章,必須放棄原本規定的時間,而是要無限制地等她。

我這位同事的做法,跟村上春樹所說的截然相反,一個說要持之以恒,保持節奏,另一個卻追求每一次的完美,卻用力過度。

我是站在村上春樹這一邊的,真正熱愛文字的人,一定不是寫一年兩年,而是要寫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如果每一篇稿子都讓自己如此精疲力竭,那在寫作這條路上,我們只是漂亮地走了一段,卻很難走遠。

財經作家吳曉波一年寫一本書,他對寫作者的忠告是:寫作一定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人生重要的是生活本身。如果一個人寫書寫到吐血了,把身體都寫垮掉了,寫到壽命減少了三年、五年、二十年,我建議別寫了。因為生活本身和身體健康是第一位的,然后你再考慮去寫一些書。

03 寫不下去了怎么辦?

說好的日更,定了一天1000字的目標,為什么就堅持不下去了呢?大多數的寫作者都有這樣的困惑吧,我當然也是其中之一。

做一件事情,哪怕是自己喜歡的事情,時間久了,總會想要倦怠,想要偷懶。村上春樹在跑步的過程中,就遇到了這個問題,我覺得這跟寫作是一個道理。

有一次,村上春樹采訪了奧運會長跑選手瀨古利彥,問了這樣一個問題:瀨古君這樣高水平的長跑選手,會不會也有今天不想跑啦、覺得煩啦、想待在家里睡覺這類情形呢?

瀨古君瞪大了眼,有些憤怒地說:“那還用問!這種事情經常發生。”

為此,村上春樹松了一口氣,“啊哈,原來大家都一樣。”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不允許自己停下來,他甚至這樣告訴自己:我已經是一個全職小說家了,相比起那些明天擠地鐵上班的人幸福地太多了,居然連1個小時的跑步都不愿意,可是要遭天譴的啊。

村上春樹跑步有一個習慣,那就是無論多么痛苦都不走,這是他所驕傲的事情,有一次跑馬拉松跑到30公里時,他的腳忽然抽筋,按摩了許久都沒有好,但他并沒有棄權,苦著臉拖著腿硬是撐到了終點。

他說,跑馬拉松的過程中,跑步的身體一旦停止下來,身體會感到異常冰冷,而繼續跑步,身體是溫暖的。最重要的是,停下來之后,比身體寒冷跟難以接受的是,這會傷了他的自尊,他決不允許看到自己在馬拉松上步履蹣跚的身影。

由此,我想到了寫作也是如此,如果每天都在寫,便會習慣這件事,打開電腦便能夠輕而易舉地寫下去,但是一旦停下之后,想要再開始寫,就要費好大一番力氣了,甚至在不寫的那些天,內心是充滿了自責和愧疚,而這樣的心理對寫作者本身就是一種負能量。

那么,如何才能保持每天都寫作呢?

首先,堅持去寫就是了。村上春樹不僅每天不間斷地寫作,但他認為,集中力更重要,他每次都集中意識寫作。他會把這種意識傳遞給身體,讓身體牢牢記住,然后再慢慢地移動刻度。

也就是說,身體對寫作這件事的集中度是有一定限度的,有的人是半小時,有的人是1小時,有的人是3小時,而我們要做的是,在這個限度內,集中注意力,然后不斷地給自己刺激,持續,再刺激,再持續,讓身體集中度時限從1小時變成1個小時10分,再變成1個小時20分,慢慢拉長時限,提高效率。

偵探小說家雷蒙特 ·錢德勒就等說過:哪怕沒有什么東西可寫,我每天也肯定在書桌前坐上好幾個小時,獨自一人集中精力。

《成為作家》一書中,作者多蘿西婭·布蘭德教給我們兩張種保持寫作的方式:第一,每天清晨起來,什么都不要想,什么都不要看,立即打開電腦開始寫作,寫夢中的場景,寫昨天發生過的事情,寫腦海中凌亂的思緒。第二,給自己預設一個固定的寫作時間,比如每天下去4點半到4點45分,這個時間段是專門用來寫作的,到了時間就開始寫,跟清晨寫作一樣,什么都不需要想。

多蘿西婭·布蘭德將此稱為是無意識狀態下的寫作,她認為這時候寫出來的作品,才是內心最想要表達的東西,且往往能夠讓我們在這其中找到自己的寫作風格和主題。

04 寫作需要才華?其實人生是公平的

寫出這么多優秀作品的村上春樹,一定很有才華吧?可他卻說自己根本不是那種才華橫溢的作家,不過,他也根本就不羨慕這樣的作家。

為什么呢?村上春樹覺得,有才華的作家當然是幸運的,寫文章就跟泉水從泉眼里噴涌而出一般,甚至根本不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但才華的泉水能噴涌一輩子嗎?這個問題誰也給不了答案。村上春樹費盡心思也沒有找到自己泉眼,既然沒有,那就自己鑿,他將自己每一次寫小說的經歷看成是手執鋼鑿孜孜不倦鑿開磐石的過程,用體力和耐力一次次地鉆出深穴,才可以抵達創作的水源。

村上春樹認為,但凡自己練就了這身本事,就可以寫上一輩子,寫完一本小說,他能夠快速鑿出下一個泉眼。他自認為是一個沒有才華的人,但他已經練就了一身找到創作泉眼的能力。而那些以來才華寫作的人,當僅有的泉水噴完了之后,說不定就那么輕易地放棄寫作了。

從這件事情中,村上春樹悟道:人生是公平的。

作家多蘿西婭·布蘭德在《成為作家》一書中對才華、天才這一類的字眼給出了另一種解釋,她認為:真正的天才始終都能保持盎然的興趣和生動的記憶,就像一個敏感的孩子看不到不斷拓展的新世界一樣。

最后,我總結一下,在《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中,村上春樹結合自己的跑步和寫作經歷,告訴我們對于一個寫作者而言,規律的生活,保持體力、耐力、集中力,是十分必要的事情。

村上春樹說:“總之歲月漫長,然而值得等待。”

對于寫作者而言,寫作亦是一條漫長的路,卻值得每一天都去寫。


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帶給熱愛寫作的你一些啟發,也歡迎大家在留言中補充你自己關于寫作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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