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大家都被北京城的初雪刷了屏,初雪把北京下成了北平,也把故宮變成了紫禁城,好像分分鐘四爺就能牽著若曦出來看雪看月亮,從詩詞歌賦談到人生哲學似的。一大波段子手也忙碌了起來,有人用千頌伊的啤酒和炸雞,標榜自己是個期待愛情的吃貨,有人用一不小心白了頭的老梗,表達愛情的忠貞和長久其實不易,不經意看到了個新段子,他說:下雪天最好玩兒的真不是雪,而是南方人,哈哈哈哈哈,紅紅火火恍恍惚惚。
手欠的把這個段子扔到了群里,就是想大家都樂一樂,結果有兩個南方人炸了,說我地域歧視。
那是我們的工作群,里面只有我一個東北丫頭,其余都是一水兒的南方人,我歧視誰了到底?再說,平時你們各種歧視我,我說什么了?
閑的沒事兒我就記下了炸毛的這倆人是誰,一個是最近已經遞交了辭職信的小微,她說私人原因決定辭職。別管什么原因,反正交了信之后這姐們兒特別奔放,上班時間用音箱公放H-P,反正人之將離職,你還能把我咋地。
另一個是我的小上司,最近正在從小變成更小的階段,在還能吆喝的時候賣力吆喝,展現一下威武的雄風,也是人之常情,隨他去吧。
我把這件小事編輯了朋友圈,有人回復說:本來嘛,職場說話看的不是情商和語言藝術,看的就是地位。那些笑點低的啊、地域歧視的啊、觸及了敏感神經的啊,到了大boss跟前,全都是低眉順眼的奴才樣……。
所以職場真的有治愈的功能,以前總覺得別人不喜歡我是我的問題,現在明白了,和我有毛關系,是職位的問題。
直到在職場里摸爬滾打之后,我才相信這句話:每個人都是有私心的。所以斷然不必因為別人的私心來否定自己。至于從小到大聽多了的那句話,無非就是多幾個人的私心罷了,不是嗎?
前陣子有個小時候的鄰居給我發短信,邀請我參加婚禮。這也算人生大事了,要是成功的話能收到我最少五百塊的禮金,媽的你連個電話都舍不得打,短信一看就是群發的,咱倆近20年沒見了,交情既然只值一毛錢,我干嘛要花上五百塊做你眼里的傻子呢。
可我還是決定去了,因為我媽提醒了我,她說這女生小時候老欺負你,你忘啦?
她住我家隔壁,上面還有兩個姐姐,她爸特別想要一個男孩,生了三個都是女孩,也就認了。家里的老幺總是最受寵的,所以她很嬌生慣養。那時候我們都住大院平房,低頭不見抬頭見說的就是我們,放學后都聚在一起玩兒,她家孩子多,所以她家就是我們的據點,一來二去,她儼然成了最小的孩子王。
發號施令,指點江山,一點都不在話下。
她只要生誰的氣了,那整個大院的孩子,就都孤立這個人,如你所見,這個人一般都是我。她和我生氣的理由源源不斷,比如我發糖的時候沒有第一個給她,比如來我家看還珠格格沒有坐在沙發上,比如看上了我的故事書我沒有借她……種類繁多,數不勝數。
她不理我,我就沒有朋友,一個人上學放學,一個人坐在門前看風景,聽著別人熱鬧的玩耍著,我很想加入,又放不下臉面,其實現在想想不是放不下臉面,只是不甘心這樣服軟,因為我并沒有錯。可就是個7、8歲的孩子,對玩的向往是大過一切的。
我爸媽看我那不爭氣的樣子,總是一邊心疼一邊罵我,說我沒出息,說我不合群,說那么多人不跟我玩兒一定是我的錯。
我不敢頂嘴,也不知道說什么,只是心里有個小聲音在反抗,不是我的錯,反正不是我的錯,是咱家孩子少的錯,是我不屈服于人多勢眾的錯,總之不是我的錯。
上初中,有一次和學習委員的作文撞衫了,可我發誓,真的不是我照她抄的,我那篇文章之前有被貼在公示欄上,全世界都知道那是我寫的,可是學習委員比我這個學渣學習好多了,她還巧妙地潤色了開頭和結尾,加之公示欄被撤了半年多,無從追溯了早就。
班主任一口咬定我抄了她的作文,我有理有據的回應,我家離她家有半個城市那么遠,我今天第一節課遲到沒來,來了就直接被你冤枉,我哪里有抄襲的時間和機會呢?
班主任被我懟的無話可說,可她有權利啊,權利大過一切膚淺蒼白的辯解,她在全班同學面前撕了我的作文,還聲稱如果我不承認就永遠不批改我的作文,讓我自生自滅好了。我再也沒交過作文,以后三年的家長會,她總要參我一本,說我品行不端,作風不好,我爸媽每次都低著頭回來,罵我幾句。
似乎從小到大,只要我站在人群的對立面,我爸媽就會讓我反省。現在我知道了,那句站在你背后對抗全世界根本就不是什么非主流的腦殘體,而是活生生的現實寫照硬逼出來的小小心愿。
我從前很喜歡解釋,現在不喜歡了;從前很喜歡認錯,現在也不喜歡了。許多人在這中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印象最深的是我帶的一個實習生,那時候她月薪600塊錢,每天抹很便宜的胭脂俗粉來上班,廉價的味道充斥了整個辦公區,不夸張的說,中午我吃的盒飯都是廉價的擦臉油的味兒。
可想而知她有多不招人待見,可想而知這一定會牽扯到我。
某天我假裝不經意的找她談心,她雖然年齡小,但是機靈勁兒很足,兩個問題就把我問得啞口無言,第一個:李姐,我每天擦美寶蓮歐珀萊,她們就喜歡我了?第二個:李姐,我沒來之前,她們對你親如一家是嗎?
也是在那一刻,心里的小皮球忽然充足了氣炸開來,那里面寫著滿腹的委屈和不解,其實用一句話就可以解釋清楚,別人不喜歡你,哪怕大多數人不喜歡你,都未必是你的錯。就像在群里你是話題終結者一樣,未必因為你說的不好,而是因為你的職位不高,自然言語不夠重要。
對于那些愿意用少數服從多數的理念來看待人際關系的人,我也懶得解釋,你認為什么就是什么吧,你拿出一大堆論據,無非就是想證明你是對的,我是不招人喜歡的。做人吶,別太急著證明自己對,也別太急著認錯。
真正對你的好的人,會急扯白咧的罵你,然后會慢慢的教你。她罵你不為了顯威風,教你也不為了顯擺自己懂得多,她為你好,才這么費盡心思的忙前忙后。
人是群居動物,很容易受他人影響,如果你不喜歡一個人,想必你的男朋友你的爸媽你的閨蜜都不會喜歡她,可是那個人真有錯?未必吧,她只是不討你的喜歡而已。
好在越長大,我越有機會被別人喜歡,我在公司的文案被罵寫的像屎,又在某些平臺上被人夸得像朵花,這種有些糾結有些不解的局面,慢慢的捋順出了一種新的價值觀,對于不喜歡你的人,你要有底氣保護自己,對于喜歡你的人,你要有能力提升自己,就夠了。
老娘不稀罕你的喜歡,我對得起你的喜歡。這兩種價值觀以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你要對自己發自內心的喜歡。
人都是有私心的,喜歡和不喜歡是一瞬間的事,第一印象決定百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你也不必太樂觀,因為人家大抵不喜歡改變自己對第一印象的誤差。
所以如果大部分人都不喜歡你,你找著源頭,是真的做了大部分人厭惡的部分,還是某個原始的人太有煽動力?如果是前者,維持住你自己的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如果是后者,一笑置之。
我碰到過許多被群體孤立的人,他們并沒有群體傳揚的那么不堪。我也碰到過很多被大家夸出花來的人,也真的沒有那么出眾。
當然祝福你能成為后者,但如果你是前者,也要笑著勇敢的幸福下去哦。
別放棄自己,好好愛自己,天就永遠都是晴朗的,不是嗎?
說一下這三個小故事的結局吧:小時候的鄰居結婚我去了,她嫁的很匆忙,伴娘都是普通交情,這些年她的矯情和驕縱,想必錯過了很多真的友誼吧。那個學習委員曾經被稱為有寫作天賦和才華,現在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了,再不執筆寫字,內心再不起波瀾煙云,也是種幸福吧,只是與當年那偏執的謊言沒有了關聯,我不由得有些心疼她的費盡心機;那個批判我文案的上司,剛因為能力差被上面裁掉,連年終獎都沒有拿到。
對了,還有那個小實習生,今年剛剛去了香港的一家雜志社,專做犀利訪談,妙筆生花,朋友圈里的合影讓人望塵莫及。
即便所有人都不喜歡你,你也要有擁抱生活的勇氣,這話很多人都會說。只是當所有變成了大多數,我們就怯懦了起來。我不否認大多數人的價值觀,我只想知道,你們喜歡我,我能怎樣,不喜歡我,我又能怎樣,我就是我,不管在你們眼里如泥如屎,我都應該是不一樣的煙火。
告訴你們我7、8歲在心里腹誹的話的全部吧,因為我沒有三姐妹,所以輸了天時,因為我不想跪舔龐大的友誼圈,所以我輸了地利,可是我是討人喜歡的,因為我也是人,因為我喜歡我自己。
送給沒有被好好愛過的你,希望你的價值觀,能撐起你的幸福了,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