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親和
1.我有一個強烈的愿望,希望其他人能夠像我一樣生活美好而幸福。
2.我不會傷害任何人。我克制自己,不介入任何爭端。
3.我謙虛有禮,尊重他人。我并不是永遠正確。
我想跟你講一個故事,曾經有一位老學者被一個年輕士兵故意挑釁和侮辱,卻很耐心的忍受著一切難聽的辱罵。那個士兵最后只好氣餒的走開了。老學者的學生們都很不理解老師的做法,他們想知道為什么不反抗。老學者向他們說道:“如果有人想給你們一些東西,而你們卻不接受,那么這些東西又是屬于誰的呢?”學生們回答說:“當然還屬于那個給予者。”老學者接著說:“憤怒和仇恨也是同樣的道理。如果我們不接受,它們就還是屬于原來的人所有。”這個就叫做不介入任何爭端。我們不主動接受惡毒的攻擊,那他們就是對方說給自己聽的。
得理也要讓人三分,讓別人喜歡是一種優秀的能力。非常感謝今天Gary對我的積極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