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久前,我在網上聽了幾堂關于如何寫好文章的課程,里面是這樣談寫作的,大概意思是說寫不同于思,更不同于說。在我看來,寫作這件事的確與說話大不相同,但與思考卻息息相關。若是脫離了思考,便寫不出太好的文章,古時賈島為“推”、“敲”二字捉摸不定,為的是寫出一首好詩,可見思考之于寫作的作用之大。但寫作只有思考卻是不行的。
? 想象力是寫作的第二大關鍵,若是寫小說與科幻之類非紀實文學,這想象力則有大作用。我不會寫小說,因為我的想象力不夠,我最多寫一些不出名的雜文,既沒有人看,也無人稱道,只圖個自己心里舒坦。扯得遠了。
? 我沒有專門學過寫作,所以在這里談寫作也只是我心中一時興起,但我是有一點要遵循的,這一點便是自己的內心。我是覺得許多文學大家的作品大概都是遵從其本心的,并不刻意討好,也不刻意貶低。寫作最大的好處是使寫作之人心如止水,不去想歪門邪道。一般的寫作之人都是選擇在夜深人靜時寫,原因在于沒有白日里那些吵鬧,有助于更好的散發自己的靈感,但有一些人就不是如此,他們偏愛在熱鬧時寫,有些則是聽著音樂才寫得下去,但這不能說人家不熱衷于寫作,只是方式不同罷了。
? 有人說,作家是辛苦的,我雖不是個作家,但我不認同這樣的觀點,若是熱衷于寫作的人或許會覺得寫作是件幸福的事,可能還會有一日不寫手癢癢的感覺呢。作家當然也會有十分苦惱之時,下筆如有神算是作家最為欣喜的時刻了,反之,寫不出東西則是他們最為苦惱之事了,而且這種事還沒辦法說出來,怎么說?總不能逢人就說寫不出東西吧,沒有人能幫到你,更別提讓他人感同身受了。
? 我覺得寫作這件事該是人人都會的,寫不出長篇大論但至少可以寫出幾句話,每天寫幾句話,過些時日也該成長篇大論了。我小時候最厭煩的事就算是寫日記了,每天干了些什么,見了哪些人說了哪些話通通都要寫下來,寫不出。為此我母親給我買了很多作文書,我仍是不愿動筆,偶爾心血來潮寫了也是草草結束,百字也到不了。只有一點好,喜歡看書,以至于后來書看得多了,也就有了要寫的東西,加之青春期的到來,使我把一些不便對別人開口的事以及我的一些想法都躍然紙上,自此便不覺寫出一點東西有多么難了。
? 還有一點我要說,寫作這件事應當是注重過程的,或許任何事情都是如此,但寫作尤其重過程,為何?因為在寫作的過程中才能對寫作這件事深有感觸,否則體會不到寫作的快感所在。寫作不僅需要靈感,更需要快感的支持,若在此過程中體會不到快感所在,十有八九是堅持不下去的,而這堅持,恰是一個作家需要具備的重要素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