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傷害都是相互的
科斯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所有的傷害都是相互的,咱們應該換個角度,把這些案例,看成雙方在爭奪一些稀缺的資源。比方說,牛跟小麥爭的是那塊地,兩家酒店爭的是享受陽光的權利,醫生和糖果商爭奪的是安靜的權利,養雞場和附近居民爭奪的是新鮮空氣,很多人認為科斯的想法強詞奪理,所以在亞倫·戴雷科特( Aaron Director )家那場著名的晚宴辯論之后,科斯就被邀請再寫一篇文章,好好陳述他的觀點。于是科斯在1960年發表了《社會成本問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這篇文章發表后,還是有很多人批評他。有趣的是,因為批評他的文章,就得引用他的文章,所以在后面的30年里,他的文章就成了被引用最多的經濟學文章之一。結果他在1991年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
這些爭論,并不完全是沒有意義的。它們都有一定的含義,因為科斯的想法用到現實當中來,涉及很多具體問題,所以30年的爭論確實是必要的。我們怎么樣才能理清這30年來的爭論呢?
愛潑斯坦的123歸納法
有一個辦法。法律經濟學者、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理查德·愛潑斯坦( Richard Epstein )做了一個總結:關于科斯想法的所有爭論,我們有一個很好的辦法把它們歸納起來,那就是123,什么叫123呢?他說,我們先假設前面提到的所有案例,如果兩個資產的所有者是同一個人,會發生什么情況;如果是兩個人會發生什么情況;如果是三個人會發生什么情況。這樣看問題,就一下子豁然開朗了。比如牛跟小麥之爭,我們先做個頭腦實驗,假設牛跟小麥都同時屬于一個主人,這時候他一定會說,牛絕對不能吃小麥嗎?不會。牛能不能吃小麥,取決于牛肉能賣多少錢,小麥能賣多少錢。如果小麥價格貴,那牛當然不能隨便吃小麥;但是如果牛肉價格賣得足夠高,那牛當然可以吃小麥,不僅吃小麥,我們還要給它聽莫扎特的音樂,給它按摩呢。那么火車噴出火星燒著亞麻的案子,如果鐵路公司、亞麻和農地都是同一個主人的話,他會怎么做?
誰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誰的責任就最大
當時大部分的法官都認為鐵路應該賠償農夫,但是有一位著名的法官,他名字叫奧利弗·溫德爾·霍爾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譯成中文就是福爾摩斯,但是一般我們譯成霍爾姆斯,其實英文是同一個詞。這位福爾摩斯法官就在判詞旁邊寫了一個個人意見。他說:“雖然我們都認為鐵路應該賠償農夫,但是我們設想一下,如果鐵路跟農夫的總收入總產出不能夠達到最大的話,那么農夫可能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鐵路和農地都歸一個人所有的話,他當然會說,“我能不能把堆放亞麻的地點稍微挪遠那么一點點,意外就能夠避免了。”這是最便宜的辦法。正是基于這個想法,科斯的意思是說,鐵路燒著了亞麻,但是責任可能在農夫。因為農夫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比鐵路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成本低得多,誰付出的成本更低,誰就應該擔當更大的責任。如果這樣來分攤責任的話,整個社會為了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總成本就會達到最小。這就是科斯的洞見。他說不是一方傷害另外一方,而是雙方都在爭奪稀缺的資源,傷害都是相互的。科斯1991年拿到諾貝爾獎,不是因為科斯特別聰明,而是因為我們特別糊涂。因為在每一個具體的例子里面,我們都很容易不自覺地混進了個人的情感,有了先入為主的判斷,而只有科斯的看法,才是真正客觀和中立的。 ? ?
課堂小結
所有的傷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傷害另一方,而是雙方都在爭奪稀缺的資源。在會產生互相傷害的事件中,誰避免傷害的成本最低,誰就應該承擔最大責任,這樣分攤責任,整個社會為避免意外所要付出的總成本就會達到最小。
課后思考
科斯認為,誰能夠把資源用得更好,資源就應該落到誰手上,這句話有沒有條件?這種說法是不是有點強盜邏輯?那窮人怎么辦?環保問題怎么辦?
個人見解:在保證社會成本最低的條件下,誰能夠把資源用的更好資源就會落在誰的手上。既然看重社會成本問題就沒有強盜邏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