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解讀】 讀《論語》,須弄清誰在講,體會語境。 如此章,力挺踐履,甚至以行稱學。與上一章力行與學文并重有悖。
但若意識到,這是子夏講的,而子夏是孔門中學問最有名,他的學生想必也是沖著他學問來的,則可以想見他的這一番話,應是有所針對的,甚至不免是對學生們講的矯枉過正的氣話。
故前人講子夏此話,用意雖善,但抑揚太過,有廢學之弊。這也足以提醒人,無論講話,還是聽話,都應注意。此亦難,正如首句中的“賢賢易色”一樣,很難。
騰訊儒學獨家專欄——何俊教授《不舍論語》系列稿件 。 這里說的語境,個人感覺很有意思,此記。
繼續節摘傅佩榮老師的釋義。 子夏說:“對待妻子,重視品德而輕忽容貌;侍奉父母,能夠盡心竭力;為君上服務,能夠奮不顧身;與朋友交往,答應的事就守信用。這樣的人,即使他說沒有學習過,我也一定說他是學習過了。”
傅佩榮老師將“賢賢易色”譯作“對待妻子,重視品德而輕忽容貌”,將整句的意義歸結回家庭單元,古人認為“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推廣出去是朋友,然后是社會。
這樣的翻譯版本,讓我很有感觸,一般而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模仿對象,夫妻之間的互動模式和為人處世的方式,潛移默化的影印在孩子的身上。再以家庭為起點,孩子將帶著這樣的模式根基去走向社會,面對朋友,面對職場,面對社會上的種種。有一句話,“重要的不是你在孩子面前做了什么,而是,你本身是如何的人。”,這句話,值得父母深思,在與孩子的互動中,把關注的重心放回到自己的身上,保持對自身的覺知,提升改善對自己的修為,而不是表面化的對孩子的行為通過言語與行動橫加干涉,而達到自己期待的效果。
對于“賢賢易色”,我個人會覺得有一些“二元論”的感覺了,賢與色,品德與容貌兼備,從來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感覺也是從一個側面反應了當時或甚至仍然到現在,文化對女性角色的一些刻板形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