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跟人聊天,因為可以聽各種故事,談論各種心情。有個朋友告訴我說她從小到大一直覺得:活著第一要緊的事,就是盡可能避免被人恥笑。她當然覺得非常不對,但是這就是真實想法。她說現在想來,她所做過的一切錯誤的決定,造成的一切失敗的后果,皆源于此。
沒有人能對幼兒時期的事記得久遠,除非是那種能把幼兒從懵懂中喚醒的事。有件事時隔40年她仍然記得,也許一輩子忘不了。她幼時與爺爺奶奶同住,每天早上奶奶帶她去山上割草喂兔子,那座小山是當時城里唯一的風景區,偶爾爺爺也會一起去。有一天,山上來了個攝制組拍風景片,他們正好經過,攝制組想要這個四歲的可愛小女孩在攝影機前擺個pose,表示風景秀美,人民安居樂業。然而,這丫頭死活不從,冰棒利誘也不從,好言相勸還是不從。大人只好帶著她悻悻地回了家。那時候電視機都是個稀罕物,更別說上電視了,一笑成名的好機會,這傻孩子怎么就不上呢?這事在家里被議論了好長時間,責怪、惋惜,甚至恨鐵不成鋼,在家外也偶爾會被提起。她至今還記得那個情景:她在大人中間站著,無力躲閃他們劍一般的目光和話語,好像一個啞巴,不會辯解,但她知道自己錯了,她后悔了。后來那部風景篇真的播出,鄰居們圍著電視機找到熟悉的場景。她在人群中躲著,偷偷從人縫里盯著電視機,她多希望那里面有自己的身影,哪怕只有一個畫面,她就再也不會讓大人們失望,再也不會被嘲笑了。然而沒有。隨后很多年她仍然幻想著有個攝制組來找她,她一定答應,一定會笑得很可愛。然而也沒有。打開她心智的是羞恥感,伴隨她半生的也是。這件事的印象如此之深,以至于她在面對任何人,做如何決定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別人會怎么看?會不會丟臉?會不會被羞辱?父母會不會失望?她繞過一個個淺灘岸礁走到今天,驀然發現自己竭力避免的那些東西不但讓她活得不痛快不真實,而且并未離開,甚至左右了她的人生。
羞恥感從何而來?會造成什么?圣經第一篇——《創世紀》開宗明義:神如何創造人,人又如何離開神。人原本是赤裸裸的,在伊甸園里與神生活在一起,享盡恩澤天寵。有一天夏娃受蛇的誘惑吃了“智慧果”,于是“眼睛就明亮了”。當上帝四處尋找他們的時候,亞當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隨后上帝將人逐出了伊甸園。在吃了禁果之后,得了所謂的“智慧”,看到自己赤身露體,便感到羞恥,于是躲了起來。人并不了解,在上帝的眼中赤裸裸的人毫無隱瞞,和初生的嬰兒一樣純潔無疵。但羞恥感令人對自己的身份價值產生懷疑,羞愧難當,最終將人與上帝分開。人和人之間也是如此,一旦有了羞恥感,立刻想到的是逃避、離開。有人認為,童年時所受的羞辱根本不是事,玩玩樂樂就過去了。偶爾的羞辱或可增強孩子的防御攻擊的能力,但如果父母持續地嚴厲苛責甚至羞辱,孩子能做的是用各種形式進行逃避。
羞恥感是人類面對羞辱和恥笑時的應激反應,過多的外部刺激將被動的應激反應強化成主動的防御機制,形成固有的思維模式。就像我的朋友說的那樣,她做每一個決定之前,首先想到的是“會不會被恥笑”,不知不覺中“不被恥笑”、躲避羞辱、避免失敗,成了她的人生目標。當挑戰來臨,她不是披掛上陣抖擻精神去戰斗,而是退縮甚至逃跑。怕做不好事情被恥笑,干脆放棄不去嘗試。一個好男人擺在面前也不放膽去追求,追不到多丟臉。一切的好事都與她無關,還沒有開始便已經放棄。即便她再聰明、再有才華,有沉重的精神沉疴壓著她,她也看不到自己的價值,更無法實現。
上帝都沒有保證人生一定是完美的,人又有什么權力要求別人做到自己認為的完美?也許我們的丈夫不英俊,錢也不多,我們的妻子不美貌,持家無方,我們的孩子成績不理想,但無論如何這些物化的東西都不是我們可以相互羞辱的理由。家人是拿來愛的,不是拿來羞辱的。我們的話語力量如此強大,可以叫人死,也可以叫人活。有些話想清楚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