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的老師在講張愛玲筆下的愛情時,說她擅于把愛情寫得充滿博弈和心機,然而我在世鈞和曼楨的愛里沒有看到。
或許是因為我是在老師說這些之前讀的,還沒有把這個觀點代入書里,而是用自身對愛純粹的理解去感悟,所以看到的是一個不同的故事。
起初看到書名,尤其是半生二字時,就料想到是個悲劇。
張愛玲用半本書的文字去寫曼楨和世鈞從相知到相離的那幾年,而后相離到重逢的那十四年就在指顧之間,日子過得沒留下一點值得記憶的痕跡。
從前,世鈞冒著雨幫曼楨找回掉落的紅手套,也幫曼楨找到了屬于她的最好的一樣東西。后來,他隨手扔掉他給曼楨的紅寶石戒指,丟掉了最后找回她的機會,只得錯過彼此托付余生。
“也許愛不是熱情,也不是懷念,不過是歲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他們擁有過千載難逢的巧合,但后來卻和從前隔著一重山了,再也回不去了。原來在最痛苦的日子里要跟世鈞訴說的事,事隔經年,化為了最平淡的語氣。但不變的是一直有那么一個人,永遠在等著他,哪怕隔著悠悠歲月,哪怕此后便是訣別。
書看到一半時,最讓我心疼的是曼璐。她為了家人犧牲了自己的幸福,撤回和豫瑾的婚約,甘愿當一個舞女,最后嫁與非人,被辜負甚至摧殘。面對丈夫祝鴻才對妹妹曼楨的非分之想,她罵他說是她犧牲自己讓妹妹受的教育,不是來給別人當姨太太的。可憐的是,她卻走上了連自己都厭惡的命運。
“兩人默默相對,只覺得那似水流年在那里滔滔地流著。”
她可以忍受自己艷麗的妝容下蒼白疲倦的臉,至少心里存有關于豫瑾的美好回憶。然而他們重逢時她一心以為豫瑾沒把她忘掉,所以在追逐著她的影子。沒想到豫瑾一句話就把她所珍惜的回憶都否定了,歸于從前的幼稚可笑,連最后一絲幻想都沒給她留下。信仰被摧毀,讓她失掉了理智,親手造就了另一個悲劇??杀珊薷蓱z。
翠芝是這本書里我很欣賞的人,雖然是南京舊式家庭里的千金小姐,可她做的那些刻薄的事卻讓我討厭不起來,反而讓我覺得是直率而天真。她也從來也只對在意的人和事細心,那種毫不顧忌的任性而為讓人羨慕。
張愛玲的文字華美細膩,將人物的內心刻畫得近乎真實,里面每個人物都愛而不得相守,都是或多或少由于當時的舊式觀念造成的。她的筆只安于一隅,連戰亂都只是這個故事一抹淡淡的底色。這種悲劇是時間世事的蒼涼帶來的,但是他們仍為對方保留不肯隨時間改變的部分,想著也就不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