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000字,字數不多,但起伏頗多,感觸很深。我想得最多的是我竟然在最好的時光里(大學四年)做了最蠢的事情,感覺基本上大學四年都沒有什么收獲。現在想來,不是后悔,是可惜!往事不可追,把握當下,放眼未來,這才是當下重中之重。
? ? ? ? 回歸這本書《一個人的朝圣》。講的是一個六十七歲的老人,在接到一個二十多年未聯系的人的一封信,在寄出回信的時候臨時決定用走路的方式去見他的故人,覺得以這種形式可以讓她活下去。
? ? ? ? 故事開始的時候,大家都猜得到,腳酸腿軟出水泡等等,然后在一個陌生人的幫助下找到了走路的節奏,一切開始好起來了,看似接下去就一路順風了。然后,后面又陸陸續續加入了一些人物(跟隨他走路的“朝圣者”和一條狗),故事開始變得復雜起來,同時他的走路之旅也開始困難起來。一大幫人被他的故事吸引過來,然而他們并不是真正的朝圣者,后面一個個又都散了,留下主人公一個人。
? ? ? ? 故事在此重回主旨。主人公獨自一個人行走,此時他已經不再考慮路程的遠近,也不再考慮能否走到,甚至沒有考慮奎妮是否還活著。他一點點揭開內心的傷疤,開始坦蕩地接受自己悲慘的童年,開始正視自己破碎了二十年的婚姻,開始接受懦弱的自己。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在回憶過去,剖析自我,接納自我。
? ? ? ?本文的高潮很短,也很令人觸動!當所有人離開的時候,主人公的精神狀態基本上處于崩潰的邊緣了,甚至哭著打電話給他妻子,說自己走不動了,要回去了。然而,他妻子卻沒有像之前的那樣,希望他回家。反而堅持他走完最后的路。“如果在離目標這么近的時候讓他放棄,他余生都會后悔的。”
? ? ? ?最終,老人走到了終點站,見到了奎妮,然而這些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戰勝了自己,走出了自己的牢籠,完成了自我救贖。結局也算是圓滿,令人滿意的。
? ? ? ?有些路,真的需要只有一個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