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Day 2-11.2-@因心木灬
從終極問題出發 以人生最高目標作為第一原則。
必須擅長說“不”,以便于去做那些真正特別的事情。更高的標準,才會有更好的選擇。
人在面臨選擇時,要采用“最優原則”, 而不是“滿意原則”。
如果你想吃到好東西,你首先要有一顆“想吃到好東西的心”。
如果一個人,處處能以最高目標為原則,必然能在生活中做出正確的決定。
在現有格局上,向上走一步。
所謂“選擇”,就是“審分寸”。而“分寸”就是“本末輕重”,就得有“價值意識”,也就是要搞清楚“人生中到底想要什么、追求什么”。
一個人為自己的內心樹立什么樣的最高目標、設定什么樣的價值尺度,反映了他的“格局”。
如果現階段,你確實不知道你的最高目標是什么,那么你可以采用雷教授提出的一個簡單方法,回想一下最近的一周,你做過的最有意義的一件事是什么:
最近一周,我所做過的最有意義的一件事:
當然也不一定是一周,你也可以想想最近兩周、一個月或者半年,你所做過的最有意義的事。然后,你可以再回憶一下,你在做這件事的過程中以及完成之后你內心的感受。然后你可以問問自己,這件事對你如此重要,是因為什么呢,是因為它讓你感受到了難得的愉悅,還是因為內心的充盈,或者是一種平靜,還是難以自抑的激動?這些最有意義的事帶來的感受,很可能就是你內心深處所追求的東西,由此你可以去思考,以什么作為人生的最高目標,可以讓你長期地、持續地獲得這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