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圣

對這本書感興趣是因為一個人,當時無意間知道那個人看了這本書,以前看一本書說,想要了解一個人不要看他說了什么,要看他做了什么,他選擇了什么,這本書也許給了我了解他的途徑吧。

最近很喜歡跑步,跑步時聽聽歌,想想事情,跑完步感覺迷惑的問題不再困住我,緊張不安的心情也放松下來,一直無法解釋一個不愛跑步的我是如何愛上夜跑的,現在想來,大概是一種自我的朝圣吧。

哈羅德在這條87天的路上,從迷茫到堅定到迷茫,從不安的前行到平穩的奔跑,一路上回味了他不幸的童年,他疏遠的婚姻,他遺失的友情和他不可挽回的兒子。他內心的孤獨無從述說,16歲披著舊大衣離開家,母親在年幼時就追尋自由而去,父親孤獨的樣子深深刻在他腦海里,這樣慘淡的童年讓他不懂的如何做好一個父親,如何愛自己聰明敏感的兒子,他笨拙的樣子讓妻子慢慢的厭倦,從一開始的理解到最后的怨憤。直到最后一章,他才真正從深淵般的回憶里解脫,面對兒子自殺的現實,他厭倦自己的懦弱和笨拙,不懂得如何去愛除了妻子以外的人,當莫琳搬去客房常住后,他思念妻子卻只敢一次又一次的將手放在門把手上,而不敢用言語去喚回愛人。一些溝壑在歲月中漸深,愛人的記憶也被它隔斷,忘記甜蜜的觸動,只有無盡的埋怨和痛苦。是一封行將就木的好友的來信改變的一切,我承認最開始我害怕奎妮是哈羅德的秘密戀人,最后我也沒懂她是否愛著哈羅德,大概是我代入了莫琳的角色吧。

莫琳說,哈羅德,我想你了,回家吧。

哈羅德堅定的眼神告訴莫琳,他的路還很遠不能回頭,他告訴莫琳,這一路他是為了戴維而走為了自己而走,不是為了奎妮,初衷是為了奎妮,可是一路上獨處的思考才是真正的救贖。

我們總是在人群的擁擠里前行,掩藏著孤獨和迷茫,急于和他人分享苦樂,卻沒有先獨自品嘗,旁觀者清的看別人的故事,當局者迷的醉生夢死在自己的世界里。

直到有一天我們看見了不同的天空,是哪一天我不知道,我們埋下了注定結果的種子,我卻假裝一切很突然,像莫琳一般假裝很突然。等我再看向你的時候,我不是我,你不是你,我們做了無數種改變抹掉自己原本的痕跡,急切的想要走進新的世界。回想過去,最痛苦的莫過于糾纏不清,最甜蜜莫過于痛苦著相互擁抱,而最確定的,大概就是現在。

我也嘗試過救贖自己,寫下無數個午夜夢回的過去,醉死在朝陽里,在深夜里清醒,無數次直接簡單的面對內心的恐懼,像哈羅德這個老年人一樣,用信念和疼痛的肌肉一次又一次揭開傷疤,無數個87天離我而去,因為疲倦選擇回到原本的樣子。就像哈羅德只剩23公里時幾乎耍賴的方式希望莫琳可以接他回家一樣,他受夠了走不到終點,救贖只差一步都無法真正救贖,莫琳陪他到了最后。

我也有走到最后的理由,迷信的我看星座運勢,它說這幾年你在不斷的打碎自己,徹底碎片后你再慢慢拼湊一個全新的自己吧。還好我還依稀記得四年前我的樣子,我的救贖之路也快要抵達終點,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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