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奇葩說》有一期的辯題是,分手要不要當面說,記得當時的嘉賓林志玲下意識的反映就是,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分手怎么可能是你一個人說了算,所以請你一定要當面跟我說,好讓我真正放下,斷舍離,然后繼續前行。
我記得之前一個朋友,印象中她跟他男朋友分了不下50次,三天一小分,(互不理睬,冷戰幾天),五天一大分,(會大哭大鬧,歇斯底里,摔東西的那種),每一次我都被當她的情感垃圾桶,見證了她們無數次的分手。她們這哪算是分手?分明就是她玻璃心作祟,求存在感的吵架,所以我也都習慣了。直到有一天,我玩笑式地跟她說,“噯,你們好久沒吵架了哦,是不是好事將近了?”她淡淡地跟我說,我們真的分手了,因為我們不再吵架了。
一段感情慢慢走到最后,不是你沖我吼了一句,我立馬就能懟回去,而是再也懶得調動情緒,去回應,她說他們都累了,就放過了彼此,那一晚,他們在最初認識的餐館吃了“散伙飯”,然后相忘于江湖,再也沒見。她說,還好最后那頓飯,讓她真正放下了,因為她看到了他眼里的無所謂,那種愛情火焰徹底燃燒后的漠然,不然以她的小性子,不知道還會糾纏多久,自欺欺人多久,那頓“散伙飯”將她的感情徹底畫上了一個句號。
記得康永哥說,如果我們追76集的《甄嬛傳》時,每一集都很認真,一路陪伴著甄嬛喜怒哀樂,當追到75集的時候,非常激動,心心念念的大結局終于來了,沒想到這個時候,來了一條短信,說“甄嬛從此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大結局不播了,我們心里肯定會超級不爽,陪伴了我們這么久的電視劇尚且如此,何況是跟我們朝夕相處了這么久的人呢?所以我希望你分手時認真跟我道別,哪怕我再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