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產權包括:使用權,收益分配權和轉讓權。
產權的使用權:對某種資源擁有產權,也就是說你擁有使用權。所有權和使用權,矛盾的存在著。我理解的應該是一個意思。所有權的存在是為了解釋對資源使用有沖突的雙方,各自為了讓對方下一個臺階。
使用權和所有權是給使用資源的雙方一個臺階下,我們可以用“深圳第一拍賣”來舉證。也可以用英國女王擁有英國土地所有權,英國個人擁有使用權。只有打仗時女王才有權利征用土地。
收益權:一份資產在一個時間的維度上,不斷提供服務,就會產生報酬。產權的短暫擁有者或者長期擁有者,都有權利去分配資產得到的收益。
轉讓權:產權最重要的部分。只有完全擁有資產的人,才擁有資產轉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