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公眾號大V那里看到一句話,大概意思是:做事效率低是因為事情太少而非太多,安排更多的事情會讓自己效率更高!
是不是挺出乎意料的?按常理,就拿同樣的一天來說,做事效率低的人相較于效率高的人肯定能完成的事情更少,高效率的人一天也許能做十件二十件事,而效率低的人可能只能完成五六件事,這樣的情況下,你再給他安排更多的事情,那他怎么可能做的完?
但其實,不是這樣的。打個比方,就像開車一樣,車速越快的人注意力會越集中,車速越慢人的注意力越容易松散,是這個道理吧?
同樣的,效率這件事上,要做的事情越多人會越有緊迫感和壓力感,因而會盡可能地集中精力提高效率以求完成這些事情;而要做的事情越少,人就會拖拉放松,因為覺得自己時間充裕,最終明明兩小時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卻拖拖拉拉用了一天時間!
因而,不是效率高所以一日能比別人做更多的事情,而是更多的事情安排倒逼著你不得不提高效率;也不是效率低所以一天做不了幾件事,而是一天沒幾件事可做所以自然放慢了腳步,降低了效率!
最后借用大V的一句話一言以蔽之:你需要自己效率高時更容易效率高,你不需要自己效率高時就會效率低!你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