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痛苦都是幻覺,那只是一時的感覺而已,而非永久不變的真相。絕大多數從高處跳下來自殺的人,都覺得這世界跟我半毛錢關系都沒有,也許在落地的那一瞬間之前,這世界跟我半毛錢關系都沒有的幻覺最終會被證明子虛烏有,可是來不及了,已經掉了下去,馬上就要著地了。不妨反過來看:這世界本來跟我們真的一點關系都沒有,可是我們一路走過來,無論如何都留下了我們的痕跡,無論如何都產生了這樣那樣的一定聯系,至于那聯系是否足夠強,足夠有意義,其實決定于我們自己的行動,而不是我們的恐懼。
畢淑敏先生曾說過:人生本無意義,意義是活出來的罷。深以為然,生活的意義,是你自己賦予的。現在網絡上的各種明星、大V,很容易讓人覺得跟他們比起來,自己的生活沒有意義,但這只是你的幻覺而已,相比你來說,他們也許能夠影響更多的人,但是對于你的家人,朋友來說,你的存在要比任何意見領袖都重要。
而排名第二的痛苦,也一樣,確定無疑是個幻覺。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很少有人認真想過這事兒:正確本身,其實很可能并沒有什么價值。當你是正確的,于此同時,別人都是正確的話,那正確本身的價值其實并不大,是吧?你是錯誤的,別人都是正確的,那倒是很可怕。當你是正確的,可別人都是錯誤的,這時候,你的正確才具備很大的價值,不是嗎?
特立獨行本身的價值并不大,和正確本身一樣,但,特立獨行且正確,就價值巨大了。這種利用雙重維度來思考問題的方式,能幫助我們更清晰地看到問題的各個層面。也就是說,你正確的程度越大,與此同時,不認同你的人越多,這樣的時候,價值才很大。你很正確,但與此同時,所有人都很正確,那么,價值其實可能等于零。
為什么人們面對真正的價值之時會如此痛苦呢?因為他們衡量正確與否的方式錯了,靠的不是邏輯與獨立思考,靠的是認同的人是否足夠多。從底層上來看,有兩個因素在起作用:1,絕大多數人是表現型人格,他們在乎的不是好壞對錯,他們只在乎自己是否顯得好看。2,進而,表現型人格決定了隨大流的根深蒂固,只有跟大家在一起、與大多數人相同才會覺得安全。人云亦云很輕松,獨立判斷很困難。想違背主流的觀點,作出自己獨立的選擇,不光需要勇氣,還需要智力。這樣又費心、又費神的事情,當然不容易受歡迎。
有一個簡單的原則:聽大多數人的話,參考少數人的意見,最終自己做決定。這是很睿智的原則,在這里,聽大多數人的話的意思不是只按照他們那么說的那么做,而是聽聽他們怎么說,琢磨他們怎么想。
其實在每個階段,我們都有各種各樣獨特且正確的想法,而到了最后,它們只淪為了我們茶余飯后的馬后炮,卻沒有給我們帶來任何正面的結果,這個原因,不是因為它不獨特,也不是因為它不正確,僅僅是因為你沒有把它付諸于實踐當中。所以如果有一個想法,沒有正確到讓你愿意為它付出行動,那說明你對它還不夠有信心,值得重點強調的是,正確的巨大價值,在于它與特立獨“行”聯系了起來,而不是特立獨“想”。
今日得到:
1,特立獨行且正確,價值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