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對著word想敲一篇發人深省的雞湯文時,總覺得自己是機械地在腦中翻找切入點,搜索事例,打出一行字又迅速地刪除,長長地嘆了口氣,感喟自己可能真的沒有寫作天賦。
寫作是為了什么呢?
人人都道寫作清苦。可寫作原本是文人雅事。一盞孤燈,一杯清茶,老舊的書桌上擱著紙與筆。
然而現在已演變成,端坐在電腦跟前,絞盡腦汁構思,還要鼓勵自己,我要堅持,今天一定要碼完三千字。
唉。
今日,在溫熱的午后,摒棄電腦手機,靜靜地坐在書桌前,拿起黑色水筆一個字一個字地寫,想寫什么就寫什么。
寫了一半,不知所云。
很怕寫成日記,總覺得內心的東西,不管陰暗的,還是光明的,直直接接擺出來人們是不樂意看的。
這種感覺就像,發了自拍沒人評論。
所以我還是比較喜歡寫小說,讓人物代替我說話。最初寫小說是在小學,在薄薄的本子上寫了一篇玄幻,內容大多是打斗,我喜歡打斗,特別是對抗性的。
后來似乎送給了朋友,反正不記得了。
初中的時候流行《泡沫之夏》之類的言情小說,于是我在炎熱的夏天用圓珠筆寫了一個短篇送給同桌。
現在想想自己可能真的沒有寫作天賦,因為寫了好多字,還沒有完整地寫出一篇有邏輯有內涵的故事。
以前自己執拗地不愿意在下筆之前打大綱,一來不知道怎么打,怎么構思,二來總覺得會影響靈感。
然而就像李笑來所說的,單個的靈感就像屁,放掉了還有什么?故事是一個完整的東西,我一直想做好的只是其中一個微不足道的細節。
當一個人偏執地追求一個東西時,失敗了不至于放棄,但真的很容易錯失很多東西。
比如要是五年前,在下筆之前,我就打好大綱,不那么遣詞造句。等到寫完一整篇故事,再回頭一字一句地改,是不是現在已經寫出好幾篇文了?
也不一定,你永遠不知道在寫作的過程中會遇到什么?
我們能做的只有不停地寫,不停地嘗試,執拗地應該是寫完整個故事,而不是我這句話的形容詞是否恰當?
在生活節奏那么快的今天,碼字也不一定能掙錢,那么為什么還要碼呢?
因為好玩呀,至少比刷朋友圈刷微博好玩是不是?
反正我每次刷一個小時的微博,就會加深自己的空虛感,難道我喜歡瀏覽這些東西嗎?這些東西真的好玩嗎?
不好玩,一點都不好玩。
白百合出軌了關我什么鳥事?鹿晗真的那么帥嗎?我還是喜歡胡歌。
只是刷手機對我們來說輕而易舉,有時候,能躺著人們總不愿意坐著。你看,連玩,我們都懶得好好玩了。
許嵩是不是有句歌詞叫作:放下客戶端,立地成佛?
每晚睡之前,我把手機換成kindle,兩天就能多看一本書,還能準點入睡。
睡不著爬起來寫幾個字。
但是如果手機和kindle同時放在我面前,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手機。對自制力差的人來說,手機就像鴉片毫不夸張。
絮絮叨叨就到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