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筆過去又稱為“秦筆”,古箏又稱為“秦箏”。為什么將毛筆說成是秦筆,古箏說成是秦箏呢?提起這兩件與傳統文化息息相關的物品,我們必須說一下“蒙恬”這位名傳千古的秦朝大將軍。蒙恬統兵三十萬,北擊匈奴;奉命修筑萬里長城,為秦始皇統一中國立下了汗馬功勞。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乃使將軍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擊胡,略取河南地(并奪取了黃河以南地區)。”“乃使蒙恬北筑長城而守籓籬,卻匈奴(往北驅趕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亦不敢貫弓而報怨。(《史記·陳涉世家》)”
蒙恬的祖先是齊國人。蒙恬的祖父蒙驁,從齊國來到秦國侍奉秦昭王,官做到上卿。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蒙恬由于出身將門也做了秦國的將軍,他率兵攻打齊國,大敗齊軍。秦始皇授給他內史的官職。秦始皇統一天下后,就派蒙恬帶領三十萬軍隊,向北驅逐戎狄,收復黃河以南的土地。修筑長城,利用地理形勢,設置要塞,西起臨洮,東到遼東,逶迤綿延一萬余里。
傳說毛筆在西周時期就有了,只是不方便書寫,毛筆蘸上墨汁沒寫幾個字墨就用完了。蒙恬在帶兵打仗期間,經常要給皇帝寫奏折,就改良了毛筆,使之更便利于書寫。故后人將毛筆稱為“秦筆”,因為蒙恬是秦朝人的緣故吧。據西晉崔豹《古今注·問答釋義》載:“牛亨問曰:‘自古有書契已來,便應有筆,世稱蒙恬造筆,何也?’答曰:‘蒙恬始造,即秦筆耳。’”這是說蒙恬所改制的毛筆被稱之為“秦筆”。
筆者并未在古代的典籍中找到蒙恬造筆的具體細節,但從一些古代的詩文中能看到零星的記載,比如:南宋方回〈贈筆工楊日新〉詩:“上古蒼頡初制字,后人蒙恬始造筆。”清朝熊良鞏〈尋喬亭遺跡與徐騎省雙溪行院碑俱不見〉詩:“武將乃造筆,中涓更造紙。”詩中的“武將”即指蒙恬;而“中涓(宦官)”指的是東漢的蔡倫。明清時期的兒童啟蒙課本《幼學瓊林.卷四》:“筆乃蒙恬所造,紙乃蔡倫所為。”
箏這種樂器因為帶有秦國音樂的特色,又與蒙恬有關,所以被稱為“秦箏”。(fotolia)
而古箏這種樂器到底是誰發明的,自古以來沒有統一的說法,但所有的傳說都與蒙恬有關。筆者認為《康熙字典》對“箏”的注釋比較全面:“《通典》箏,秦聲也。《急就篇注》箏,瑟類,本十二弦,今則十三。《風俗通》箏,蒙恬所造。”而《宋書·志第九》引用西晉傅玄〈箏賦序〉的文章,則有另一番說道:“箏,秦聲也。傅玄〈箏賦序〉曰:‘世以為蒙恬所造。今觀其體合法度,節究哀樂,乃仁智之器,豈亡國之臣所能關思(思考)哉?’”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箏這種樂器因為帶有秦國音樂的特色(秦聲),又與蒙恬有關,所以被稱為“秦箏”,這是肯定的。秦箏剛發明的時候是十二弦,后來演變成十二弦;到唐朝時改為十三弦。現今的古箏是二十一弦。至于傅玄認為蒙恬乃“亡國之臣”所以不能發明古箏,筆者認為這種說法過于偏頗。首先,蒙恬并非“亡國之臣”,他被害的時候秦朝并沒有滅亡;蒙恬也沒有背叛過秦朝。即使他是“亡國之臣”,誰規定蒙恬就不能發明古箏呢?
在唐宋詩詞中有很多關于秦箏的詩句,比如唐朝岑參〈秦箏歌,送外甥蕭正歸京〉:
汝不聞秦箏聲最苦,五色纏弦十三柱。
怨調慢聲如欲語,一曲未終日移午。
紅亭水木不知暑,忽彈黃鐘和白纻。
清風颯來云不去,聞之酒醒淚如雨。
汝歸秦兮彈秦聲,秦聲悲兮聊送汝。
詩中的“纏弦”是指古琴弦的一種,琴弦中對應的宮、商、角音皆用五色絲線纏弦[2],征、羽音則用平弦。“黃鐘”指以黃鐘調為基準音的樂曲。“白纻”指樂府吳舞曲名[3]。
白居易的七律詩〈夜招晦叔〉:
庭草留霜池結冰,黃昏鐘絕凍云凝。
碧氈賬上正飄雪,紅火爐前初炷燈。
高調秦箏一兩弄,小花蠻榼二三升。
為君更奏湘神曲,夜就儂來能不能。
詩中的“黃昏鐘絕凍云凝”大意是:黃昏時候,附近寺院的鐘聲停了,冬天天空中的陰云還凝聚不散。“初炷燈”的意思是“剛點上燈”;“高調秦箏一兩弄,小花蠻榼二三升”大意是:曲調高雅的秦箏彈個一兩首;用雕刻了小花圖形的南方酒器(蠻榼)裝了兩三升美酒(等崔常侍[晦叔]來一起飲用)。
宋代晏殊〈破陣子〉:“一點凄涼愁絕意,謾道秦箏有剩弦。何曾為細傳。”秦觀〈滿庭芳〉:“東風里,朱門映柳,低按小秦箏。”陸游〈水龍吟〉:“惆悵年華暗換。黯銷魂、雨收云散。鏡奩掩月,釵梁拆鳳,秦箏斜雁。”
毛筆與古箏的故事到這里就講完了,中華傳統文化博大精深,筆者所了解的也只是其中的一點點而已。請允許我以一首〈古箏緣〉排律詩作為結尾的感言:
古箏演奏
蒙恬造秦筆,玉女古箏緣。
妙手鳴中曲,冰姿扣急弦。
洋洋塵慮淡,落落道心堅。
盛德吾欽慕,遺風眾相傳。
誰知浮世客,元是法中蓮。
注釋:
[1]譯自《史記.蒙恬列傳》。
[2]宋.沈括《夢溪補筆談.樂律》:“琴中宮、商、角皆用纏弦,至征則改用平弦。”文中的“五色”指“青、赤、黃、白、黑”;“五音”指“宮、商、角、征、羽”。
[3]據《新唐書.禮樂志下》載:“清樂三十二曲中有〈白纻〉,吳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