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互設計定義
“倘若要用更簡單的方式來界定交互設計師這個職業,則可以說他們是行為的塑造者。
設計較之藝術,最大的不同之處也許就在于,在設計里這種溝通本質上是雙向的,而在藝術里的是單向的(如從畫家到觀眾)。
交互設計師的目的,正是借由人與產品之間的持續對話來支撐產品使用體驗。 --概述
交互設計師采用人種學的的研究方法,是為了嘗試理解兩個問題:1、人們做什么事情;2、為什么人們做這些事情。”
2、實境調查原則
“人種學家hugh beyer 和 Karen holtzblatt 總結出了實境調查的四大原則:focus(焦點)、context(上下文),partnership(合作關系)和interpretation (解釋),它們強調的正是 “user is not like me”
焦點正是在實境調查中,為了描述“要考察什么事物”而預設的視角,它為設計師提供了可借以著手考察的核心主題,也為設計師提供了可借以明示的陳述。”
3、“綜合、建構、精化”的迭代式設計
“經過了設計的定義和發現階段,設計師就要開始“綜合、建構、精化”的迭代式設計過程……這三個階段依靠的是三種手段:1、快速繪制構思創想圖(廣泛地繪制草圖和記錄想法,以便探索解決問題的多種方式);2、通過場景和故事板(storyboard)發展故事敘述方面的額外線索;3、mind mapping(作為概念構思和問題求解的創造性方法
4、思考:發散&收斂
“收斂的思維旨在定位最佳答案,即給定問題的最優解決方案
發散型思考是有風險的……這種思維方式強迫設計師切換自己的視角,放下熟悉帶來的安全感,以便探索更多的可能性。
當最初的構思被放到思考框架中另一個地方時,就會引發新的問題和想法,這時創新才會出現。”
5、使用上的挑戰性可以給用戶帶來成就感,但應該同時保證可用性
“然而,為了實現專注狀態的達成,也必須讓制品具備一定的(使用上的)挑戰性,使得用戶在完成一項有難度的任務之后產生成就感。
在 可用性 與 挑戰性 之間取得平衡是個艱巨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