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明確的目標對于行動才會更有積極和實效的引領作用。而生活中,大多數人的目標很寬泛,這很多時候就會留于口號。仿佛目標天天有,生活卻從未改為。
何為明確目標:可以量化的目標。例如:我要好好愛孩子。這是目標,但不是明確目標。我每天陪孩子讀三本繪出本,這才是明確的目標:時間和頻率都有了。
我要在市中心買一套房子。這僅是目標。如何將之轉化為明確目標呢?
1、泛化目標分解:市中心房子,100平,總計800萬,首付需要240萬,月供需要5萬元,手上現有200萬。
2、再次分解:除去花銷,需要再賺50萬;并且月收入要超過6萬。
3、給目標設定一個時間:一年內,賺50萬,一個月賺4.2萬。
4、目標再分解:如何可以月賺4.2萬。賣出產品100件。
5、明確目標:每個月賣出產品120件。為什么不是100件?因為我們需要把目標定得比實際高一點點而且努把力又能達成的地方,這樣目標就更能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6、上述是階段性目標,也可以把目標再次拆分為每天的目標。
這樣,有時間節點并有可量化數據,且比現存情況高一點的目標,才叫明確目標。
引申,不管是團隊管理,人際關系還是孩子教育,與其空喊口號:你要好好學習;老公你要對我好。不如直接說:每天讀30頁《小王子》;老公每天陪我散步30分鐘,來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