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996?
前段時間看到有些傳言說莫些互聯網公司員工上班必須滿足“早九點,晚九點,每周6天”的工作制度。
有些人就算了一筆賬,早九點晚九點每天工作12小時算再加上上下班平均1.5小時算,也就是很多人都需要7點多必須出門,晚上近十一點才能到家,再加上每日三餐的時間每周工作六天,于是眾人叫慘,這真的是互聯網行業的常態硬性規定嗎?還是說只是個別偶爾事件?
什么情況下會加班?
1、公司硬性規定:
【有傳言說阿里巴巴在校招時規定‘不接受加班的不招’,更有員工寫出‘質疑信’提出一天睡6個小時都是很奢侈的事情。】
【另有傳言華為員工必須簽訂‘奮斗者申請協議’,使加班成為一種無償勞動付出】
先說阿里巴巴,他校招所之所以提出這種硬性規定:第一,他的平臺就決定了他所提供的服務期限就會過長,為了更好的為客戶提供更有保障的服務要求加班,一個人為成千的客服提供工作范圍外的服務,站在企業的角度無可厚非,對于個人如果不能理解不能接受遭受抱怨也是可以理解的,這就是為什么所有公司都會招聘適合自己企業文化發展理念的人才。第二,在招聘丟出這樣一種門檻,直接規避掉部分安逸不能承受壓力的求職者。
不知后者華為這種做法真實與否,也許是另一種變相的抱怨聲音。這種聲音無所不在,基本面試官都會在面試的時候聽到各種各樣對之前公司的吐槽,這樣不好那樣不好,也許這種聲音也是這樣傳播來的,特別是有知名度的大企業這樣的聲音在互聯網上就會被無限放大。
2、公司潛在規則
有些公司并未硬性要求強制性加班,而是管理層的潛在規定。
小A剛進入一家自媒體公司做一名普通的編輯,之前也有半年的同崗位的工作經驗,相對于這份工作來說也算是得心應手基本所有工作也不會有太大的難度。可是從入職第一天起他就發現下班并沒有人要離開的意思,一直到下班半小時后才有人起身,對于新入職員工她當然不敢貿然下班。這種情況持續了三四天,隨著和同事關系的融洽,午飯間他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面試的時候也沒有說有加班要求啊,是不是大家的工作都不能正常完成呢?’‘是沒有要求,但是領導層都沒有離開,之前有人提前離開那段時間工作上可能會遭受領導的特殊對待,久而久之大家都不再按時下班,不管是不是已經完成工作’,這時小A才恍然大悟。
對于剛入職場的新人來說,在職業生涯中必然會遇到這種類型的公司,他的潛在氛圍決定了一些職場菜鳥必須被領導牽著鼻子走,這種狀態一般會出現在發展遇見瓶頸的公司,外表看來無異樣,實質上處在平穩期在此時沒有創造性的動作是很難有再次突破的可能,這個時候領導層特別是沒有戰略決策權的中層領導層會把這種潛在意識轉移給下屬,就會出現不止于加班的潛在規則。
3、員工效率問題
說道加班百分之八十的都會是員工自己的問題,一個公司在制定崗位要求職能甚至薪酬的時候都是按照該崗位所創造的直接或間接價值為主要參考依據的,所以正常情況下崗位的工作內容工作量都是同崗位的平均水平,也就是基本能勝任本崗位的員工都能夠達到的基本要求。如果你應聘上了本崗位卻發現工作時不時總像一座山沉沉的壓著你喘不過氣,其實這個時候可以肯定的說,你不適合這份工作你無法勝任的。
為避免這種現象**公司在員工面試后會實行7日空白考核期,雙方在最短的時間內磨合,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7天決定去留。從此在選撥人才的時候避免了百分之八十面試中紙上談兵無法勝任的現狀,之后更不會應為員工效率問題引起不必要的加班。
4、員工拖延癥
還有一些員工就是因為本身的拖延癥,認為工作就是熬日子,得過且過的。這種人在很多大企業都是存在的,在實質上這是一種沒有責任心的表現,總像逃避責任,不到最后關頭不在認真起來。這種心態在任何一家公司都是很難長期生存下去的。
付出不能得到相應的報酬?
杰經常吐槽:
‘經常加班沒加班費
一個項目辛苦做了好久,結果卻沒被選用
公司方向變,之前所努力的全都白費了’
以上的現象在經濟學上稱為沉沒成本效應,所付出和所得不成正比,在職場中也是一樣通用的。曾看到一個經濟學的例子,在這里也拿來用一下。有個人買了一雙鞋,買來后發現這鞋子咯腳,扔了吧可惜是花錢買的,穿著吧腳磨破了。其實道理很淺顯,這雙鞋已經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了,不舍得是因為投入了資金,不想就此放棄,這個時候如果不穿重新挑選一雙合適的鞋子是最明智的選擇。在職場中真的遇到這種現象完全沒必要為這種事情勞神,審視一下資金做出的事情是否真的是無用功,對未來沒有任何的價值,這個時候真的要及時調整心態放棄之前所為以正確的心態投入到正確的事情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