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本章復習方法
本章是2018年教材的新增內容。在2018年的機考中,本章分值估計在12分左右,考生應重點關注不定項選擇題。
本章分為5個單元,共計23個考點。本章考點不多,大多數考點需要準確理解,部分考點需要死記硬背,復習難度不大。
復習本章大概需要4個小時:(1)復習這23個考點,至少需要3個小時;(2)不定項選擇題共6個題目,需要1個小時。
第一單元 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
【考點1】單位負責人(★★★)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3.單位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4.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以降級、撤職、調離工作崗位、解聘或者開除等方式實行打擊報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受打擊報復的會計人員,應當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解釋】根據《刑法》的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考點2】會計機構的設置(★★★)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2.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經歷。
3.總會計師
(1)總會計師是主管本單位會計工作的行政領導,是單位行政領導成員,是單位會計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經濟核算,參與單位的重大經營決策活動,是單位主要行政領導人的參謀和助手。
(2)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其他單位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設置總會計師。
【例題·單選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總會計師是( )。
A.單位負責人
B.會計機構負責人
C.會計主管人員
D.單位行政領導成員
【答案】D
【考點3】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1.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解釋1】需要回避的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解釋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1)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2)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解釋3】配偶親關系包括:(1)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2)兒女的配偶;(3)兒女配偶的父母。
3.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例題1·單選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擔任的會計工作崗位是( ???)。
A.會計機構負責人
B.稽核
C.會計檔案保管
D.出納
【答案】A
【例題2·單選題】下列各項中,沒有違背會計人員回避制度規定的是( )。
A.甲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妻子擔任本單位財務部門經理
B.乙單位會計科長的侄女擔任本部門出納員
C.丙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兒媳擔任本單位財務部門經理
D.丁單位財務處處長的大學同學擔任本部門出納員
【答案】D
【解析】選項D:“同學”不屬于回避范圍。
【例題3·多選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單位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
A.會計檔案保管
B.固定資產卡片登記
C.收入賬目登記
D.債權債務賬目登記
【答案】ACD
【考點4】會計工作崗位(★★★)
1.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工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往來結算、總賬報表、稽核、檔案管理等。
【解釋1】開展會計電算化和管理會計的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相應工作崗位,也可以與其他工作崗位相結合。
【解釋2】檔案管理部門的人員管理會計檔案,不屬于會計崗位。
【解釋3】單位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和政府審計等工作相關的崗位不屬于會計崗位。
2.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遵守職業道德。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會計工作崗位的有( ???)。
A.工資核算崗位
B.出納崗位
C.成本核算崗位
D.資金核算崗位
【答案】ABCD
【考點5】會計人員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圍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或者因病暫時不能工作,應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2.監交人員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3.移交清冊
(1)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2)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4.責任承擔
(1)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2)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例題1·單選題】某國有企業會計科出納員因工作調動需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負責監交的人員應是( ????)。
A.該單位一般會計人員
B.該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
C.該單位負責人
D.當地財政部門派出人員
【答案】B
【例題2·多選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會計人員工作交接完畢后,下列人員中,應當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的有( )。
A.監交人員
B.交出方
C.接受方
D.單位會計檔案管理人員
【答案】ABC
【解析】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例題3·判斷題】會計工作交接后,原移交人員因會計資料已辦理移交而不再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
【答案】×
【解析】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考點6】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與會計專業職務(★)
1.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三個級別。目前,初級、中級會計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制度。
2.會計專業職務
會計專業職務分為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其中,高級會計師為高級職務,會計師為中級職務,助理會計師和會計員為初級職務。
3.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