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一直是校對,每天面對書稿即可,最多與編輯偶爾交流幾句,幾乎沒有可能與作者對接。可未知的東西,總是令人好奇,我內心蠢蠢欲動,一直想當回編輯。可真的轉編之后,我才知道,做一個校對是多么幸福的事,因為編輯已經為你擋住了所有風雨。
而如果僅僅只做文字編輯,負責一本書的出版流程,其實也還不錯,因為上面還有策劃編輯。當然,策劃編輯有負責和不負責之分,負責的策劃編輯確實替你擋住了作者的刁難,篩選了信息,而不負責的策劃編輯,則為你帶來狂風暴雨。
但如果你是策劃編輯,那么你得完全靠自己,沒有任何人可以幫你,責編、校對都還等著你拿主意呢。
自從我做了策劃編輯之后,我才發覺編輯有多么不容易,作者有多么難搞,我又該如何把握分寸。其中,我已經吃虧多次,經歷刻骨銘心。
在與作者的周旋之中,主要會遇到以下幾個問題:
1.作者非常強勢,什么都要聽他的。
如今出書,多為自費出版,不是作者個人掏錢,就是作者所在單位撥款。作者是甲方,出版社是乙方,所以甲方會提很多要求,甚至強硬地要求乙方就得按甲方說的做。如此情況下,編輯只能處處被動,唯作者命是從。
那如果作者錯了呢?很多作者可不會認為自己錯了。尤其是比出版社大很多級別的上級機構,連社長都不在他們眼里,何況我們小小的編輯。我們最多提意見,至于別人是否采納,那要看人家領導的意思。
曾有一套書,出版社請了一個主編之類的人物統籌書稿,然而書搞好后,作者(出錢的那方)那邊的領導要當主編,哪怕他什么事都沒做。結果最后我這個編輯兩邊不是人。
還有可能,這本書原本有不少利潤,最后搞得虧本,而虧本也只能由策劃編輯承擔。編輯白白付出了那么多,但也無可奈何,誰讓你選擇當策劃編輯呢!
2.負責的作者與不負責的作者帶來的體驗不一樣。
很多人以為,編輯肯定會喜歡負責的作者,其實非也。負責的作者的確很好,但還要加一個條件,就是肯聽從編輯的意見。
很多作者都是自負的,認為自己的書沒有缺點,或者覺得可以成為暢銷書。編輯每改一個錯,他都覺得不應該改;每刪一句話,他都覺得那句話很重要,不能刪。你甚至要找到說服他的證據,或者出處,才能說服他。這才是最累的。
有一次,作者把稿子改了一遍,發給我。不得不承認,改得挺好的,一些用詞恰當了許多。只是個別的標點、字詞無須修改,如“九一八”事變,“九一八”是要引號的,但她刪掉了。她說,她上一本書是在某某出版社出的,他們有最新的規范。
我說,按照國標,是要引號的,不能刪。我甚至去問了她說的那個出版社的編輯,為什么要刪。人家回答我,就是要引號啊,他們也不刪。我要作者把所謂的規范發我看看,但她拿不出。
她還問我國標是哪一年的,我說是2011年的。標點符號用法的最新國標,就是2011年的,沒有更新的。但她堅持人家給她的是2018年的,我這個2011版早就過時了。
我也一度懷疑,難道標點符號用法的國標出了最新版,是我不知道?我又去網上搜索,還去問了很多出版社的同行,都說2011版就是最新的。
最后我讓她找出那份規范。果不其然,是人家出版社自己整理的一份word文件,根本不是國標。如此折騰,作者才接受,不刪除這個引號。
而那些看上去不怎么負責的,基本上是隨便編輯怎么改,他都贊同。對編輯來說,這種作者相當省心,也少了扯皮的麻煩。
3.面對多個作者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有些書不止一個作者,如論文集。但其實還好,編輯有一個對接人,往往就是這本論文集的主編,或者是其助理。有什么處理不了的問題,直接發他即可,他會去找各論文的作者。
難纏的是套書,這一本有個作者,那一本也有個作者。而套書要求封面設計一致,內文版式一致,但個別作者會不同意。比如我上半年接觸的那套書,最后某本書獨樹一幟,封面不一樣,而且是精裝。為啥?因為他多給了錢。
而我遇到的最難搞的是我做了兩年的一套傳略,里面全都是大家,一共36位,大部分上了年紀,至少退休了。我不僅與他們每一個供稿人對接,還要與上級機構聯系。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收稿就收了一年,而且還是良莠不齊。具體的,我另撰文詳細解說。
4.不能對作者說話不客氣,否則有你好受。
文人往往有幾分傲氣,所以作者最受不了你說話不夠客氣。編輯被投訴的事情也屢屢發生。我就曾因一封退稿的郵件沒寫好,而被作者罵得狗血淋頭。當然,確實是我錯了,從此吸取教訓。
所以每次與作者聯系時,我都要把發出去的信息看了又看,怕萬一措辭不當,引發糾紛。如果開頭沒有寫尊稱,或者“您”寫成了“你”,我都會盡量撤回,或補充一條信息。
雖然有時別人會跟我說,至于這么憋屈嗎?作者與編輯是對等的關系,不是誰高誰低。我們確實是平等的,但有時不得不低頭,讓渡部分利益,當然也是想減少糾紛。
其實,跟作者之間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要把握好:作者的書稿,編輯到底能不能改?改到什么程度?
編輯拿到書稿時,第一感覺便是盡自己所能,把內容文字改好。當然,不同編輯不一樣。有的編輯很少改動,他認為要尊重作者原文。也不知道是真的如此想,還是自己改不出錯。而有的編輯大刀闊斧,改得面目全非。
可能要看作者吧。有的作者謙虛謹慎,虛懷若谷,歡迎編輯多提意見,把稿件改得更趨完善。你要是連明顯的錯都改不出來,那他也會有意見。但有的作者卻不愿你改他的文章,你要是換用他一個詞,他也會跟你糾結半天,認為他的用詞沒錯。
其實怎么說呢,這個尺度是不好把握的,很多編輯校對都把握得不夠好。但我覺得,只要堅持兩個原則:一是用最少的改動,讓句子完善;二是簡潔為要。
一個句子不通,我們不是去改寫,換成自己的語言,而是盡量用最小的改動,讓它保持原意。這個才叫尊重作者原文,而不是不改才是尊重作者原文。
很多稿件都有一個毛病,說話累贅,啰唆,反反復復地表達,如此我們只能盡量刪除,讓它更為簡潔。不知別人怎樣,反正我責編一本書,最后成書的字數一定比原稿少。
我修改后的書稿,讀起來一般簡潔清晰多了。比如“沒有能夠完成”,我一般改成“沒能完成”。這種是可改可不改的,但改了后更好。平時“涉及到”“成為了”“才能夠”等詞語,我們都會簡化處理,改成“涉及”“成為”“才能”等。
這些小改動,一般作者也是默認的,不會說什么。只是有些改動,確實是編輯不懂,認為不常見,就改成常見的,但作者并沒有用錯,這就不必改了。比如把“熟稔”改成“熟悉”,把“以降”改為“以來”等,就不合適了。
書稿中,評判一本書質量是否達要求,主要看硬傷。比如目錄和正文標題不一致,錯別字,事實錯,末尾沒有標點,或者讀起來缺了幾個字或一個句子,這些都是硬傷。一本書多幾處這種錯誤,基本上就很難合格了。
自從做了出版后,我才發現市場上的很多書都有質量問題。甚至一些教輔書的答案也是錯的。我覺得不是人的水平下降了,而是為了追求效率,壓縮審校時間,導致一些錯誤沒有被發現。當然,人心也浮躁了,不認真打磨,不細心核實。
一般,編輯和作者一起認真交流,相互學習,共同完善,這樣書稿定不會差。只是這種結合,可謂相當少見了。要么作者左抄右抄,要么編輯敷衍了事。
編輯和作者的關系,一直都不對等,從過去的以編輯為主導,變為如今的以作者為主導。編輯在追求效率和追求質量的雙重壓迫下,既難以出效率,質量也無法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