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已經正式開始實施了,這是我們國家的第一部關于家庭教育的專門立法。以后家長再也不能任性帶娃,家庭教育方式都將有法可依,任性帶娃將會被懲處。(消息來源:央視網)
什么樣的帶娃方式可能是違法的呢?
● 比如孩子曠課不去上學,家長不予制止教育,反而加以縱容。
● 父母不履行撫養職責的,比如將孩子交由他人撫養引發問題的。
● 家庭教育失位,造成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
具體規定非常的詳細,就不具體贅述。
《家庭教育促進法》可以算得上是最溫和的法律,在這個法律中,沒有任何一個條款是涉及到罰款或者拘留等處罰措施的,主要是以批評、教育、訓誡為主。
這個法律的目的不是為了處罰父母,而是幫助父母們找到正確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提供家庭教育促進的機構包括了:婚姻登記機構、嬰幼兒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社區家長學校等等。可以這么講,不知道如何正確帶娃的家長,有足夠多的學習渠道和學習機會。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實施時間也正好配合著“雙減”政策的執行,孩子的負擔能不能夠減下來,最直接的手段還是要靠家長配合。因為培訓費是家長掏的,培訓班是家長報的,承受學習壓力的是孩子。“雙減”最終能不能落實,主要就是看家長們的態度,如果家長總是變著花樣去找老師給孩子補課,孩子的負擔最終也是減不下來的。
《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了教育的主體責任在于家長,任性帶娃將會被規范。以后你再看到家長說自己家財萬貫,隨孩子任性的段子,你就會感覺很假了,再任性下去,社區就到家指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