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有一天放學,同學大多都已離開,我們幾個應該是留下打掃衛(wèi)生的吧,或者就是作業(yè)未完成被留下的,具體原因已經不記得了。班里還有幾個好學生,在幫老師蓋“小紅花”。
當天早上應該是下過雨的,所以我們都帶著傘。離開教室,我們幾個就玩鬧了起來。不過,剛下了樓,就被隔壁的陳老師給逮住了。陳老師叫陳月珠,這還是我來到壺山小學工作后,再次接錯作為校外輔導員的她才知道的名字。陳老師當時應該是隔壁班的班主任,又或許是德育主任吧。
陳老師逮我們的原因,是因為我們拿雨傘打鬧,而長柄的雨傘有尖尖的頭,不湊巧的話會戳到別人。她批評了我們,又命令我們回教室找自己的老師認錯。
班主任老師正在班里做著一日工作是收尾,幾個班干部在幫忙蓋小紅花,我們幾個得到的懲罰是取消今天的小紅花,至于其它的處罰倒是忘了。至于為啥對這個處罰這么記憶猶新,應該是因為自己名字兩邊的同學小紅花都已經高高在上,而自己還是“v”字的底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