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與意義
人的思想和情感是分開的。就像一體內的兩個系統。兩者很少協調,或者說常常矛盾。(或者也可以說是理性與感性?)藝術能將二者統一起來,調和在一起。我們的思想讓我們思考這個故事,從中獲得情感的領悟。所以一個好的故事,既非精密推理到的論證或理論,也非單純情感的洶涌發泄。
有兩個概念支撐了整個創作:前提即創作靈感,主控思想即故事終極意義。
無論激發寫作的靈感是什么,都不一定要保留在作品中。
故事大師從不解釋。
不會有多少人有興趣聽思想討論。無論同過對白還是畫外解說,都會嚴重降低影片質量。
其實書翻到一半,可以感覺到雖然作者將故事創作討論的很細致,但總體可以歸為一句:作者自身必須有清晰的思想,創作的故事必須被賦予一個整體完整的思想,否則故事就像失了魂一般,恍惚不知所云。同樣對于作者對于我們自身也是一樣,如果自身沒有清晰而獨立的思想,也是類似于行尸走肉,終日被外界的聲音牽來扯去。
寫作是件很神奇的事,它深刻的反映了你真正的自我,寫出后,你才會訝異的發現你以為的自己與實際中并不一致。
當然,這有個前提:尊重你寫作時的主控思想。真誠的創作,才能獲得真實的審視自身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