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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有殷天乙湯孫師虎父
在比較了兩周時期從周王室到地方典型諸侯中“卿序”與“職序”之間的規律,我們回過頭來重新思考一下魯國的具體情況。
首先,魯國確實存在嚴格意義上的“三有司”即“三官”:
……君不敢逆王命而后賜之,使三官書之。吾子為司徒,實書名。夫子為司馬,與工正書服。孟孫為司空,以書勛……書在公府而弗以,是廢三官也……(左傳.昭公四年)
且按照當時南遺的說法:
……南遺謂季孫曰:“叔孫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無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左傳.昭公四年)
可見魯國通常情況下以司徒為冢卿,而介卿為司馬,并沒有類似周王室、鄭國、衛國等諸姬普遍存在的冢宰,或者說沒有“當國”者,依此類推:
除了這層對應關系以外,仍然另存在一個具體的事務承擔關系,即需要確定由誰來“為政”或者“行政”。
基于筆者前文陸續比較的列國資料,這一身份要么由諸卿之長直接承擔,譬如周王室、晉國的“為政”其實就是上卿,而在上卿需要負責“當國”之時也往往由司徒擔任,譬如鄭、衛等國,其實齊國之“為政”者也是由執政之“三宰”中次于大宰的第二人擔任。
魯國的情況則是上述各種模式的折衷,即一方面通常由司徒負責“為政”,同時司徒也就是上卿。此在魯國歷史上多次有明確記載:
……十一年春,季武子將作三軍,告叔孫穆子曰:“請為三軍,各征其軍。”穆子曰:“政將及子,子必不能。”……(左傳.襄公十一年)
這一年魯國六卿格局為:
叔孫豹所謂“政將及子”,正是就司徒仲孫蔑(孟獻子)年邁即將去世這一背景而言的(盡管實際上還要再等上八年),那么當時的“為政”者確實也就司徒孟獻子。
此外:
……夏,晉士鞅來聘,叔孫為政。季孫欲惡諸晉,使有司以齊鮑國歸費之禮為士鞅……(左傳.昭公二十一年)
此時(昭二十一、前521)叔孫婼(昭子)正好為“三命”之上卿、司徒,因此也就負責“為政”而遭到季孫意如(平子)嫉恨。
當然在記載中也有一些容易引起誤解的地方,例如:
……公告樂祁。樂祁曰:“與之。如是,魯君必出。政在季氏三世矣,魯君喪政四公矣……(左傳.昭公二十五年)
此為“昭公之難”(前517)前夕,宋司城樂祁評價魯國的政局,認為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四代國君都失去了對政權的主導,而季氏三世有其政。這里的問題在于:既然當時“為政”者叔孫婼(昭子)擔任司徒,可見同時的季孫意如并非執政者,那么“三世矣”到底都包括誰呢?
第一種簡便的解釋就是指季孫行父(文子)、季孫宿(武子)和季孫紇(悼子)三世。不過這個說法比較勉強,因為《春秋》沒有提及悼子擔任卿并且去世的史實,盡管《傳》文確認了這件事。所以季孫紇其實并沒有來得及成為卿就突然死去,所以其實不能算作執政的一代,那么矛盾就出現了,為何并不“為政”的季孫意如也被當做是“政在季氏”的一代呢?
其實這里的“政”并非指狹義上的“為政”,而是說整個魯國政權的主導權。按照當年晚些時候“昭公之難”爆發之際子家羈對魯昭公所說的話:
……子家子曰:“君其許之!政自之出久矣,隱民多取食焉。為之徒者眾矣,日入慝作,弗可知也……(左傳.昭公二十五年)
也即季氏通過相對優厚的經濟條件收容了大量“隱民”,同時通過“季、孟體系”長期控制魯國官吏任免以及外交政策和軍事行動等,盡管名義上由叔孫婼擔任司徒并且“為政”,實際上的決策權仍在季、孟一派手中。
因此當我們提到“政”的概念時,應該根據語境區分是指狹義上的“為政”之職還是寬泛意義上的能夠控制政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