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指歡樂心喜;喜歡、喜愛。語出《戰國策 中山策》 :“長平之事,秦軍大尅,趙軍大破;秦人歡喜,趙軍畏懼。”歡喜說的簡單一點兒就是快樂。但快樂具體是什么含義,恐怕就眾說紛紜了,人都是這樣,往往是越是簡單的事情越是說不清楚。
歡喜不同于其他情感,歡喜是難以明確定義的。它不同于李白 “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發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也不同于杜甫“人生有情淚沾臆,江水江花豈終極”的那樣悲傷,從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們能夠體會到他的壯志情懷,“人生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我們又能感受到歐陽修的綿綿情恨。“心非木石豈無感,吞聲躑躅不敢言”,鮑照滿腹感慨卻不能言說,其內心的痛苦可想而知!但是,發自內心的快樂,我卻不知道有誰。
可能有人開始嘲笑我了:“你是不是讀書讀傻了?歡喜還不簡單?找幾個朋友,出去喝一頓,去ktv喊幾嗓子,保你快樂”。對此,我只想說,你這頂多算是對不快的一種發泄,并不是真快樂,在路邊小攤煙熏火燎后又在包廂里呼天喊地,你確定你快樂的起來?當喧囂散盡,煩心又起的時候,相信你會比之前還要郁悶。
知足常樂,便是歡喜。放下過后更澄明!
伊索寓言上有這樣一則故事:一條小狗叼著骨頭過河,看見河里也有一條小狗,而且似乎那條小狗的骨頭比它的大,所以它就沖河里的狗大叫,想要它的骨頭,結果一張嘴骨頭就掉進河里沖走了。河里沒了小狗,小狗沒了骨頭。
古語有云“知足者常樂”。還有什么能夠比內心的滿足還要快樂呢?勞累一天后的一個好覺、饑腸轆轆后可口的菜肴、冰釋前嫌后的一個擁抱,都足以使我們心生歡喜。這種歡喜來自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得到了物質上的滿足、精神上的需要,我們能從中受益。云中藏不住云雨事,雪中埋不住雪花銀,天怕云翻,人怕心貪。貪心就不會得到滿足,就像那條丟了骨頭的小狗,既沒得到想要的,又失去了本有的,他們的快樂從何談起呢?
工作時工作,玩樂時玩樂,照此方法做,輕松與快樂!
其實,這句話說得簡單一點兒就是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勞逸結合。我想起來我高中那會兒,晚上回家了書本一攤,書下面壓著個手機,看幾眼玩一會兒,稍有個聲響都嚇得不行,到頭來書沒看好,也沒玩好,成績不見起色,流量倒是費了不少。現在想想真是后悔啊!我要是早一些明白這個道理,說不定高考我能達到五字頭呢。所以,我要說的是,一心二用兩頭空,到頭來只是自己身心疲憊,不如盡可能盡興地活好當前的每一刻,循序漸進,一步一個腳印地做好每一件事。不僅輕松高效,還能有所收獲,說不定還有意外驚喜,何樂而不為呢?
不要活在別人的眼里和嘴里
人活在世上是為了發現美好、感受美好,不是為了取悅別人。所以,不要怕、不要悔,勇敢的去追隨自己的內心。即使沒有詩和遠方的田野,生活也不能過分茍且。不失信于自己,做想做的事,見想見的人,想來想去,總會有千萬種歡喜。不要活在別人的眼里和嘴里,只要心中有沙,哪里都是馬爾代夫!
人生不如意總有十之八九,那剩下的一二總會是歡喜。不思八九,常想一二,方能事事如意、心有歡喜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