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刷屏比較厲害的莫過于“羅一笑”事件,先是羅一笑的父親羅爾在網上寫了篇文章說自己女兒得了白血病,而巨額的醫藥費讓他們負擔不起,但是不希望接受捐助,而是要賣文章來給自己孩子醫藥費,已經有網絡平臺愿意只要大家轉發一條該文章,小笑笑就可獲得一元捐款;而后就是劇情大反轉,羅爾被網友人肉出家庭實際情況與文中描述不符,名下有3套房產,還擁有多家公司股權。網友們徹底憤怒了,羅一笑父親羅爾的這種隱瞞實際情況獲取網友打賞和捐助是在消費大家的同情心,而那家承諾轉發即捐助一元的微信公眾平臺涉嫌營銷炒作。
羅爾事件繼續發酵,他宣布將通過打賞獲得的捐款全部原路返還網友并接受了采訪。在采訪中回答了網友關于為什么不賣房救女兒的問題。他說因為一套房產要留給兒子,一套房產是現任老婆的名字,還有一套房子以后是養老用的。可能在羅爾看來,女兒沒有兒子重要,沒有現任老婆重要,沒有自己將來老有所居重要。只要是房子,它就比自己女兒的性命重要,這種父親簡直令人齒寒。
羅一笑事件往小了說是羅爾個人利益熏心利用網友們的善心也利用了自己女兒的病情,而往大了說則是網絡時代如何保證公共慈善捐款到達應該幫助之人手中,而不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謀取私利。
從郭美美事件到羅一笑事件,無一不在刺激著公共慈善那顆脆弱的神經,網絡時代的公共慈善該何去何從呢?
如何才能讓公共慈善發揮其應有之職能呢?
一是網絡平臺要把好準入關,網絡平臺作為公共慈善的起點,要對所在平臺發布的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書面說明及相應票據等一系列書面證據必須拍照上傳平臺以供核查,必要時網絡平臺可以安排專人實地調查。網絡平臺切不可為了推廣所在平臺而不加篩選的發布求助信息。
二是社會公眾和網絡平臺要同時把好監督關,社會公眾既是公共慈善的參與者,也應是公共慈善的監督者。公眾對所發布信息有所懷疑時應向社交網絡平臺進行反映,并監督網絡平臺進行核實。網絡平臺更應肩負起監督發布者定期公布捐款用途去向的責任。網絡平臺不光要做好引路者更要做好監督者。
三是政府要做好善后關,公共慈善作為慈善事業的一部分,對幫助弱勢群體具有重要意義,但是更多相應的配套政策更需要政府支持。政府要及時關注網絡平臺信息,必要時可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募捐,切實做好捐助后求助者正常生活的后續工作,確保公共慈善后續有勁。
三道關共同做好公共慈善事業,讓所有應該得到救助之人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