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文章系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文/有殷天乙湯孫師虎父
除了前面討論過的“冢宰”或者“當國”之外,似乎在很多邦國都還存在著另一個身份“為政”,而這個身份又與具體的職務、卿序有所異同,我們可以分別看看晉、鄭、魯、齊等國的相關記載。
我們先來看看一個“為政”位置帶來矛盾最為明顯的案例:
……秋七月庚辰,鄭伯睔卒。于是子罕當國,子駟為政,子國為司馬……(左傳.襄公二年)
這里公子喜(子罕)擔任“當國”也即“冢宰”,而地位僅次于他的就是同母所生之“為政”公子騑(子駟),其地位介于冢宰與司馬之間,那么這個“為政”其實就相當于司徒的職務:
這里似乎“為政”和司徒就是一回事。不過四年后子罕去世,職務發生了進一步調整,到了暫時降服于諸侯并盟于“戲”這一年(鄭簡二、魯襄九、前564),六卿順序為:
……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戲,鄭服也。將盟,鄭六卿公子騑、公子發、公子嘉、公孫輒、公孫蠆、公孫舍之及其大夫、門子皆從鄭伯……(左傳.襄公九年)
按照職務序列,如果比照鄭成公十四年去世時(魯襄二、前571)的排序,這六人似乎分工應該為:
不過從一年后(鄭簡三、魯襄十、前563)我們發現事實并非如此:
……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于是子駟當國,子國為司馬,子耳為司空,子孔為司徒……(左傳.襄公十年)
可見實際六卿的職序與卿序發生了不一致,也即立場與當國公子騑(子駟)更加統一的司馬公子發(子國)的卿序要比司徒公子嘉(子孔)靠前:
也即冢宰、司馬和司空的地位在這一階段要高于司徒,那么司徒公子嘉(子孔)也如鄭成公十四年(魯襄二、前571)公子騑(子駟)擔任司徒時也同樣“為政”嗎?至少從《傳》文的記載中看不出來,譬如按照當年孟獻子對鄭國諸卿的評價:
……秋七月,楚子囊、鄭子耳伐我西鄙。還,圍蕭,八月丙寅,克之。九月,子耳侵宋北鄙。孟獻子曰:“鄭其有災乎!師競已甚。周猶不堪競,況鄭乎?有災,其執政之三士乎!”……(左傳.襄公十年)
可見當提及“執政之三士”時孟獻子單指公子騑、公子發和公孫輒三人,并沒有包括司徒子孔,那么子孔就不是“為政”之人,而“為政”的職責就應由當國、司馬和司空三人分擔。
類似的,當齊桓公伐鄭之時(鄭文二十、魯僖七、前653),管仲曾對鄭國格局有如下描述:
……管仲……對曰:“……夫子華既為大子而求介于大國,以弱其國,亦必不免。鄭有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左傳.僖公七年)
此處掌管鄭國政局者包括文公弟叔詹,以及泄堵俞彌以及子師叔三人,按照清華簡《鄭文公問太伯》中的提法:
……君如由彼孔叔、佚之夷、師之巨鹿、堵之俞彌,是四人者,方諫吾君于外,茲詹父內謫于中,君如是之不能務,則譬若疾之無醫……(清華簡.鄭文公問太伯)
可見按照太伯的說法,文公兄弟叔詹的職責在于“內謫于中”,其身份當為主管內宮事務的大宰,而子師巨鹿和泄堵俞彌應該都是諸卿之列,后來泄氏通過逐漸登升成為上卿,而子師氏之叔者位在其后。所以鄭文公統治中期的“為政”身份由大宰、司徒和司馬等人共同分擔,三人包括大夫和諸卿,并非局限于諸卿中之一人。
這給我們一個啟示:司徒通常來說更有可能是為政之人,但根據利益格局的劃分又有可能由其他人甚至多人擔任,并非與司徒的職務完全一一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