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落酒吧,店如其名,不在繁華的商業街,沒有絢麗的霓虹燈和漂亮的店面。老板就是唯一的調酒師,賣的酒也并不高檔。能讓這間小酒吧一直能經營的原因,除了老板以靈活的手腕、修長的食指嫻熟調制的雞尾酒外,還有酒吧唯一的常駐歌手的歌喉與吉他。
沒人知道那名歌手的名字。他唱歌時從來不打聚光燈,他總是坐在黑暗里唱歌,那是沖破黑暗的聲音。剛開始人們只是覺得他的歌喉很棒,漸漸地他們發現,那歌手唱歌時從來沒有換氣的聲音。
仿佛是一口氣唱完了整首歌,這真是令人不可思議。
歌手的特異功能使這間原本在角落的酒吧聚集了很多客人。當然,老板調酒的手法也很不錯,只是更多的人是專程來聽一場可以喝雞尾酒的音樂會。
安森就是這名歌手的狂熱粉絲之一。安森是個喜歡音樂的人,他也喜歡這間酒吧,因為那位神秘的歌手能完美地演繹出所有他喜歡的歌曲。
在唱完一首《Sunday Bloody Sunday》后,安森興奮地吹起了口哨,用力鼓掌,大喊著:“好!”
這并不是一首特別激情的歌,歌手也許被安森的熱情嚇了一跳,過了一會,他才對著話筒說:“謝謝你。”
那說話的聲音溫和磁性,但是那聲音唱起歌來卻可以有目中無人地狂放不羈,也可以有至極絕望的壓抑深沉。安森第一次收獲了仰慕已久的歌手的“謝謝”,感覺自己差點愛上了他。
“你如果出了唱片,我絕對會第一個來買的!”安森對著歌手所在的那片黑暗興奮地說。
直到走出了酒吧,安森整個人還是感覺飄飄然。一個人能找到一件讓自己無私成全的事,這種感覺實在很幸福。安森暗暗下了決心,只要自己還活著,一定會常常去角落酒吧,去支持那間酒吧和那位不凡的歌手。
只要自己還活著。他悄悄摸了摸藏在外套里的手槍。
安森不禁有些黯然,他知道只要身帶武器一天,自己的命就懸著一天。
這就是他為什么愛去角落酒吧的原因。只有痛飲著酒精,聽著那些能觸動靈魂的音樂才能讓他感受到生命還有值得享受的地方。一旦踏出那扇門,歌手的聲音離自己越來越遠,安森只感覺自己對這個世界的熱情也越來越淡。
安森才二十五歲,他知道自己并不老,如果能一直活下去的話,說不定還能再活兩三個二十五歲。生命之長世界之大,還值得去慢慢探索。
只是生命真的很長嗎?安森的腦海里不斷浮現著一個又一個被自己奪去生命的人。
世界大嗎?殺手眼中的世界只有鮮血和金錢。
安森突然感覺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了,他要金盆洗手,他要自由!這想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現,然而這一次,安森把它稱之為覺悟。
他掏出手機想打個電話,誰知剛拿出來,握在手里的手機就開始震動,屏幕上跳出自己正想打過去的名字。
于是笑著接通:“喂藍澤,我給你說啊……”
“你在哪?”藍澤的語氣陰沉沉的,安森立刻感覺不對。
“我……我在酒吧這邊,怎么了?”
“馬上過來,上頭出事了。”說完藍澤就掐了電話。安森只擺出了一個問“啥事”的嘴型,卻是啥都沒來得及問。
忍住肉痛叫了輛的士,安森坐在車里想著,什么破事啊聽藍澤的語氣好像嚴重得很,害得自己還得花錢打的。不行,得向上頭要求報銷車費。
藍澤與安森一樣都是殺手。然而他們也有不同的地方,安森無其他職業,沒有任務就白天四處晃蕩晚上泡吧,標準的三無青年。而藍澤,他在男人中是有點陰柔嫵媚的類型,所以他的另一個職業是club里的陪酒男孩。
不是什么太好的職業,卻是一個極好的掩護。誰能想象面前這弱不禁風的陪酒男孩殺人的樣子?
而“上頭”,是他們稱呼烈鷹幫的方式。在這樣的黑幫中,殺手是這個團體最邊緣的部分,如同他們的外號“掃帚”,不用的時候靠墻放著,只有需要打掃時才會用到。“掃帚”們的工作,就是替“上頭”清理那些阻礙了他們的“垃圾”。對于“上頭”的家務事,安森他們是沒興趣的,也是絕對不能好奇的。
“上頭”究竟是出了什么事,連“掃帚”們都要召過去?安森聽著的士里放的鮑家街43號,迷迷糊糊地疑惑著。
的士駛進了S市著名的同志紅燈區,停在了一間名叫“Pathfinder”的大型酒吧門前,安森抬頭望了眼招牌,吐出煙頭,踩滅了。
現在是夜里11點,以往的這個時候,“Pathfinder”這行花體大字會閃耀著炫目的霓虹燈光,而今天這里卻閉門謝客,顯得這整條紅燈區都蕭索了很多。安森不得不從后門走進。
敲了兩下后門,開門的赫然是藍澤,藍澤的神情如同電話里的語氣一樣嚴肅凝重,無聲將安森放了進來。
看了看藍澤身后,哎喲媽呀,黑壓壓的人站的里三層外三層,除了藍澤,似乎沒人發現安森的到來,大家臉都朝著另一個方向,繃緊著臉。安森最受不了這種氣氛,好好的娛樂場現在仿佛變成了一間靈堂。他低聲問藍澤到底發生了什么事。
藍澤狠狠瞪了他一眼,接著迅速低頭按手機,安森心里暗罵到底他媽怎么了,藍澤把手機遞給他看。
“不要說話!事情嚴重!”
安森差點又想開口,藍澤低頭對著手機又是一陣狂按,接著不轉頭直接遞給了安森。
“老板發現老頭在外有一私生子,正在發火。”
安森看著手機滿臉黑線,這八點檔家庭倫理劇怎么就在烈鷹幫上演了。
所謂的老頭就是烈鷹幫的創始人兼老大,雖然是本市一大黑幫的主人,聽說對待下屬卻十分和藹可親,大家都以“老頭”稱呼之。
而這里的老板,則是老頭的兒子,目前烈鷹幫實際的掌門人。安森身為區區一介“掃帚”,連老頭和老板叫什么都不知道,但就這么一句話,安森卻能猜出個大概了。
烈鷹幫現在名義上還是由老頭掌控,但其實早就是他兒子的囊中之物,更別提現在老頭七老八十的人了,一身老年病常年住院,早就不過問幫內事務。這牲畜估計就每天眼巴巴等著他老爹哪天蹬腿呢吧。
誰知,半路殺出個私生子來。
安森想著想著就想笑,誰叫老頭年輕時管不住自己下半身,臨老了弄出這么攤破事兒來。他踮起腳尖想往里看一看,卻什么也看不到,只是依稀聽到有人大發雷霆摔東西的聲音。
“Pathfinder”是烈鷹幫內完全屬于老板的資產之一。他不敢直接沖著老爹發作,只能窩在自己的地盤不爽快了。
安森心里有點幸災樂禍,他在手機上寫到“關我們屁事”。
藍澤看到手機,不禁轉過頭斜了安森一眼。
“別高興太早。要是老板想處理掉私生子,就真的關我們屁事。”
看到手機的一瞬,安森只感覺一盆冷水當頭澆了下來。
他媽的自己怎么忘了這茬!
老板這種從小在黑幫里長大的人會顧及什么兄弟情?
有個程咬金要跟自己搶遺產咋辦,殺啊!
殺他又怎么會讓少爺老板親自出手,當然是自己這種包辦黑事的掃帚啊!
安森心里對老板的祖宗問候了個遍。
余光瞄到一只大手覆在藍澤緊緊握拳的手上,安森才發現藍澤的師父Morphine竟然也來了,就站在藍澤的另一側,兩人互相注意到對方的存在,點了點頭表示問候。
Morphine雖然在烈鷹幫資歷很老,但畢竟也只是個掃帚,發生了這種事只能和安森藍澤一樣站在人群最外圍。
如果自己現在向老板提出要退幫,會不會被他當眾槍斃掉?安森心里打鼓。
十一點半,零點。安森不耐煩地盯著手機上的時間看。老板就是老板,自己不爽也要其他人陪著。安森只好在心里默默唱著歌打發這令人窒息的時間。
“Sunday, bloody Sunday
Sunday, bloody Sunday……”
他的思緒飄回了角落酒吧,那永遠藏身暗處的精靈,自己唯一的靈魂寄托。
安森想著,自己或許短時間內無法提出金盆洗手的要求了,自己的生命,也許,可能,或許,將被定格在這之后的不知道多少次任務中。
安森想著,趁自己還活著一定要對那位歌手表白。
一定要讓他知道曾經有個命不由己的可憐的掃帚喜歡聽他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