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是農耕社會,對人力上無論是生產作業還是帶兵打仗都少不了人,而在古代兵役制度上歷朝歷代對兵役管理的發展都較為重視,每次改革也是著重改革兵役制度。今天,我們來看看古代歷朝歷代的兵役制度是怎么樣的。
? ? 早在商周時期就已經有征兵制度。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組成的甲士。那時作戰用戰車,每輛車上有駕車、持干、戈和拿弓矢的作戰人員三名.俗稱“三甲士”。在每輛戰車的兩側與車后,隨有步兵(徒兵)幾十名,由奴隸充當。他們既是戰斗員,又是侍候奴隸主的雜役。戰國時以魏國為例:選拔武卒要求參加考選的人穿“三層之甲”,拿-張要用上百斤力才能拉開的硬弓和裝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著文,頭戴鐵盔,腰佩劍,帶三天糧食, 在半天之內走完百里路。凡是中選的人,免除全家的賦稅、徭役。
? 到了秦漢時秦統一中國后,便出現了全國規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縣為單位,郡守有征發一郡壯丁作戰的權力。當時農民既是主要生產力,也是兵員的主要來源。秦朝兵役和勞役極為繁重:當時全國大約有兩千多萬人口,而經常被征發服兵役、勞役的就有二、三百萬人。漢承秦制,當時規定不省貴賤,男子二十歲就要在官府登記。并且根據三年耕-年儲的原則。到了三國時出現了“世兵制”。
? ? “世兵”就是父子世代為兵。這種兵家戶籍不屬郡縣,而由軍府管理,稱為“士家”、“軍戶”。他們的社會地位低下,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西魏末年,府兵由六個柱國大將軍率領,每柱國下設兩個大將軍,大將軍下又有兩個開府將軍,共有二十四軍。當時府兵與民籍分開,不屬郡縣管轄,他們只管打仗,不負擔其它賦稅。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變化。軍府名稱為驃騎府,以驃騎將軍為長官。軍士開始編入戶籍, 從事生產。隋煬帝時,府兵直接從民間征調,男子年滿二 十一歲即可參加府兵。全國府兵由十二衛分領。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改驃騎將軍府為鷹揚府。長官為鷹揚郎將。軍人稱“衛士”。衛府制度趨于完善,中央集權在軍制上得到加強。明朝實行“衛所制”。軍隊組織有衛、所兩級。- -府設所,幾府設衛。衛設指揮使,統兵士五千六百人。衛下有千戶所(一千士兵),千戶所下設百戶所(一百士兵)。兵士有軍籍,世襲為軍,平時屯田或駐防。遇有戰爭,朝廷命將, 率領調自衛、所的士兵征戰。衛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與唐代的府兵制相似。清朝實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為單位組成“旗”,旗是軍政合- -的組織, 旗民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