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經常會有一些“必要的沖突”。所謂“必要的沖突”,就是為了達成工作目標而產生的質疑、批評等。例如,如果我發現有學生私自離開了學校,我就會與門衛發生“必要的沖突”。這包括了追查、質疑、批評、懲罰等一系列可能,而且,往往伴隨著強烈的情緒。這種情緒很難避免,沖突所圍繞的事件越是與存在休戚相關,情緒越是強烈。許多講求“平和”的人,往往只是事不關己而已。
在沖突中,主動方(往往是領導,有時候反之)與被動方的關系很微妙。主動方這次不討論,討論一下被動方。當被動方在處理主動方發出的信息時,往往有兩種理解方式:
理解1:他認為“我不行”;
理解2:他認為“我這件事沒做好”。
這兩種理解方式,是我們對主動方發出的信息的解讀,或者說“看法”。當然,往往兩種看法并存,但決定性的是,你將重點放在哪一種看法上,并據以反應?
如果你總將主動方發出的批評信息理解為“我不行”,那么,你必然地會傾向于“捍衛自我”,例如,(1)你只看到部分信息,其中還有另外一部分信息,證明我能行;(2)這件事沒做好,是有客觀原因的,不完全是我的責任;(3)我和某某都負有責任,為什么你批評的是我,公平何在?(4)這件事別人都不想做,是我在做,我那么辛苦,容易嗎?做事的人挨批,不做事的人沒事,這是什么組織文化!(5)你為什么不能有話好好說?請注意你的態度,讓我很不舒服!(6)我就這樣了,你愛咋咋的!……在最好的情況下,你也只是為取悅主動方而改進,而不是為了事情本身而改進。
如果你總將主動方發出的批評信息理解為“我這件事沒做好”,那么,你就會必然地傾向于“自我反思”,例如,(1)這是我的責任,我應該主動致歉,并承擔責任;(2)如果可以重來,這件事應該怎么做?或者,現在還有哪些補救措施?我得向別人請教;(3)這件事沒處理好,可能跟我做事方式甚至思維方式的固有局限有關系,那么,是什么妨礙了我?我如何逐漸突破自我的這種限制?(4)我能理解主動方的情緒,我不會被情緒困擾,我聽到有些話也不舒服,因為我感覺到自己仿佛被否定了,但我能用認知的方式加以理解和接納,這是訓練自己格局的機會;(5)感謝一切錯誤,讓我成長。
那么,究竟是“你不行”,還是“你做的事不行”?哪一個是主動方的意圖?
多數時候,是“你做的事不行”,伴隨著對你的批評(情感)。但也可能因為這件事,對你很失望,認為“你不行”。
但是問題在于,什么對你是有利的?對你最有利的選項,是無論主動方的意圖是什么,你都處理為“這件事我沒做好”。哪怕別人認為“你不行”,你也無須惱怒,因為你無法用自我辯護的方式還證明“我能行”,你只能用自己的行動和做事品質證明“我能行”。
從主動方角度來講,如何在洞悉人性的基礎上,以最合適的方式進行溝通?這當然是一個問題,但那是主動方的問題,不用被動方的問題。我們不要去改變別人,我們要改變的只是自己。別人是否改變與我們無關,他們自然會付出相應的代價。
而我們只有永不停止地改變自身,這需要“忘我”(不做關于我的評價,無論是“我不行”還是“我能行”),需要專注于事情本身。最終,我們的這種自我反思,不是為了證明給任何人看,而是為了自我永不停息地完善。
這就是成長。是唯一能夠帶給我們自由與尊嚴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