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傳統習俗對母親的角色定義中,過于強調“孩子的服務者”這部分,卻常常忽略母親本身首先應該是一個獨立個體。
優質的親子關系,應該是兩個獨立而優秀的人之間的關系。
1. 不能以“我生了一個孩子”的心態來生孩子,而是當“我遇見一個人”。
2. 在生活上,孩子遲早有一天根本不需要你,甚至想要甩開你。
這一天會比你計劃的要早得多,早做心理準備。但是通過努力,也許孩子愿意在精神世界始終與你保持紐帶。努力的要訣是:克制,克制對他的干預。
3. 養育孩子一點都不復雜。
孩子可以過非常簡單的生活,是父母的妄念把這件事變得復雜無比。
4. 對孩子的頭腦要懷有敬畏。
那是一個巨大的富礦,用什么樣的方式激活,就呈現什么狀態。不要給孩子看那些幼稚化的圖書,不要用“兒童語”和他們說話,用正常、尊重智商的方式,和他們分享人類文明中最優質的成果。
5. 成為孩子的學習伙伴。
我給自己定的原則是:讓孩子去學什么,我就要同步學什么。你當母親的“工齡”和他當孩子的“工齡”是一樣的,所以,我們是搭檔,勝過我們是母親和孩子的關系。
6. 讓孩子建立第一流的審美能力,比什么都重要。
認識美和體察美的人,無論在任何處境中都不會太難過。
7. 讓孩子旁聽你和你的朋友們的談話。
8. 培養孩子的自信。
目前看有效的方式是兩種:一是帶孩子參加成年人的高品質社交活動,讓孩子在智力層面“開眼界”;二是培養孩子發展可積累、可迭代的興趣或特長,在堅持和自律中養成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