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習俗對母親的角色定義中,過于強調“孩子的服務者”這部分,卻常常忽略母親本身首先應該是一個獨立個體。
優質的親子關系,應該是兩個獨立而優秀的人之間的關系。
1.不能以“我生了一個孩子”的心態來生孩子,而是當“我遇見一個人”。
2.在生活上,孩子遲早有一天根本不需要你,甚至想要甩開你。這一天會比你計劃的要早得多,早做心理準備。但是通過努力,也許孩子愿意在精神世界始終與你保持紐帶。努力的要訣是:克制,克制對他的干預。
3.養育孩子一點都不復雜。孩子可以過非常簡單的生活,是父母的妄念把這件事變得復雜無比。
4.對孩子的頭腦要懷有敬畏。那是一個巨大的富礦,用什么樣的方式激活,就呈現什么狀態。不要給孩子看那些幼稚化的圖書,不要用“兒童語”和他們說話,用正常、尊重智商的方式,和他們分享人類文明中最優質的成果。
5.成為孩子的學習伙伴。我給自己定的原則是:讓孩子去學什么,我就要同步學什么。你當母親的“工齡”和他當孩子的“工齡”是一樣的,所以,我們是搭檔,勝過我們是母親和孩子的關系。
6.讓孩子建立第一流的審美能力,比什么都重要。認識美和體察美的人,無論在任何處境中都不會太難過。
7.讓孩子旁聽你和你的朋友們的談話。
8.培養孩子的自信,目前看有效的方式是兩種:一是帶孩子參加成年人的高品質社交活動,讓孩子在智力層面“開眼界”;二是培養孩子發展可積累、可迭代的興趣或特長,在堅持和自律中養成自信。
9.無論如何,下一代人一定會比我們更優秀。
10.樹立高標準,培養孩子的目標感和行動力。
11.你是什么樣的人,比你告訴孩子他要成為什么樣的人,重要一千倍。
11.你是什么樣的人,比你告訴孩子他要成為什么樣的人,重要一千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