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教育方面,永遠有說不完的話題。孩子有進步,該怎么辦?孩子落后了,該怎么辦?孩子像溫室的花朵,被保護的太周全了,又該怎么辦?拋開以上的那些話題,我們今天來聊一聊孩子犯了錯誤,是應該教育還是懲戒。
中國的傳統是棍棒出孝子。從字面上來看,應該是說,如果要行為規范(作為一個孝子,應該在封建社會最典型的要求了吧!),那么懲戒(棍棒)是少不了的。懲戒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是肉體上的,第二則是精神上的。
現在還有一派很流行的,就是提倡快樂童年。倡導用成熟的眼光對視孩子。把孩子不要當成自己的附庸,把孩子當作一個獨立的人格。只是這個人格暫時的依賴于我們。
但是問題來了。孩子的天性使然,他還沒有達到完全成熟的地步。我們可以講道理,但是如果他不聽道理怎么辦?或者他聽了道理,但是無法將其轉換成自己的行為,他的行為還是照舊。在成人的世界里,問題更簡單。但是在家庭的關系中這就變得復雜了。我們無法把孩子開除。
人的行為怎么樣才能被糾正呢?根據現代心理學的研究,大概有兩類因素在起作用。一是正面激勵因素,還是懲罰因素。形象一點說,就是前拉后推了。激勵因素的最大問題是激勵效用遞減。而且激勵因素發揮作用的時間是相當短暫的。懲罰因素會增加家庭里的緊張的氣氛。
按照外因內因論,其實激勵因素和懲罰因素都是外因。外因只有轉變成內因,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不同人對激勵因素和懲罰因素的轉換效率不同。有的人對激勵因素起作用。有的人害怕懲罰因素。這也是人們常說的,有的人吃軟,有的人吃硬。或者有的人不吃軟,有的人不吃硬。為了讓外部因素起作用。人們想了很多種辦法。比如說請將不如激將。
所以說,如何對待孩子犯錯誤的時候?是應該以教育為主還是懲罰?我的答案是,說不清,要根據發生的實際情況和孩子的特性而來。在小事情上面,可以嚴肅要求。反而在一些重大的事情上面,要多加保護。從另外一方面說,孩子能夠犯錯,說明他們已經成長到了可以犯錯的階段。這是一個進步,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