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把自由紋在了手腕上最顯眼的位置。那是我的第二個紋身。有人問我對紋身的理解,除了美之外,應該是信仰,亦或者是,得不到的東西。我當時把這段文字編輯了好久,那是最茫然的時候,我去出租屋的路口,買了一包煙。我把那時候的一個人歸結于:工作太忙。但其實,可能只是覺得和陌生人的相處太麻煩,就像之前看到的一條朋友圈:你的戀愛就像小時候你寫作文,快寫完的時候,作文本被人撕了,還是撕的粉碎的那種,但為了交作業你還是得寫,可你卻會發現,剛寫了一個開頭,就怎么都接不下去了。
之后的日子,就像是過去的二十幾年中的每一天一樣,毫無懸念的慢慢剝離。
很多時候都覺得一個人挺好的,不用在意別人的想法,也不用到點了報備。如果談戀愛就是看電影吃飯手拉手壓馬路,那么這些事和閨蜜也能一起做。所以這些年的一個人,過的也并不拘束。
直到有一個周末,買了一盒小食分享盒和一杯大杯奶茶然而并吃不完的時候才突然發現,這些所謂的自由,一路以來都是暴斂天物。
圖片發自簡書App
閨蜜一直問我,為什么我們沒有男朋友?
我說,可能我們和別的姑娘不一樣,沒有柔柔弱弱,沒有嗲聲嗲氣,沒有讓男人有被需要的感覺。
她說,可我們明明都很需要被人保護被人疼愛啊。
可我們,明明沒有表現出這個樣子,依舊和孩子一樣天不怕地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