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
它是最縝密的一種論證方式,因為就演繹而言,前提到結論的推倒過程有以下特點:
- 只要前提為真,那么結論必然為真
演繹的最基本結構:
- 大前提
- 小前提
- 結論
雖然演繹論證的定義很簡單,但成功構建或識別一個演繹論證則要困難得多。
要想判斷結論是否能從前提必然地得出,我們必須對那些模棱兩可的前提非常敏感。
同時,有些結論看似能從前提中推出,但實際上卻并非如此,輕易接受這種不真實的結論會十分危險。
演繹推理決不能急于跳至結論,而要考慮周全緩緩地(但不是笨拙地)推出真實的結論。
歸納
不同于演繹推理,在歸納推理中,從前提到結論的推導過程不具有必然性,而僅僅具有可能性(即不是前提為真,結論就必然為真)。
歸納的定義:
- 歸納是基于一定量的觀察,推出一個廣泛地、具有可能性的普遍規律
- 一般把這種形式的推理稱作“歸納概括”
- 該推理方式經常是根據過去的規律來推導出未來的規律
但要注意:歸納并不局限于從特殊到普遍的推理過程。(即從很多具體現象到一個抽象模型)
歸納論證未必是從過去指向未來的時間順序。它可以使從普遍到特殊,或者從特殊到特殊、從普遍到普遍的推理過程。
從一個普遍的、過去的經驗性命題出發,推導出一個特殊的、過去的經驗性結論。
比如:
即使經過訓練,仍沒有一個運動員能在4秒之內跑完100米(普遍的、過去的經驗性命題)
我的朋友雖然號稱當年他在大學時能夠做到4秒內跑完100米,但實際上可能并非如此。(特殊的、過去的經驗性結論)
- 類比推理(analogy)
- 舉例論證
- 經驗法則
這三者都屬于歸納,但它們都不是從特殊到普遍的推理過程。
關于歸納問題:
盡管如此,歸納概括卻通常都與實例(instance)接軌。
比如,經驗科學中的推理往往要依賴于歸納概括,迄今為止的科學定理與已經證實的宇宙自然律都源于數量相對不足的經驗觀察。
只是,歸納法有一個局限,即它的推理過程涉及的只是“部分”而非“全部”(這個局限在原來看的《金字塔原理》一書中有簡短的提及),后者(指“全部”)才具有確定性或必然性。
因為這個局限,歸納與演繹才截然不同,因為演繹論證若不滿足必然性,它就不成立。
這里可借用《批判性思維 第十版》一書的筆記說明兩種論證的不同。
關鍵區別在于:
- 演繹的前提們證明結論
- 歸納的前提們支持結論,支持的程度有強弱之分
更進一步說,演繹論證強調必然性,不論前提是否為真,它會假設為真,唯一目的就是想要證明結論是對的。
而歸納論證強調或然性,先有一個結論,再用一個或多個可能的前提(或強或弱)來支持這個結論。
演繹論證與歸納論證的相似性:
這兩種論證經常互相混淆,比如:
- 太陽在每一個日子里都會升起;
- 明天是一個日子;
- 因此,太陽明天會升起。
這很容易被看作演繹論證,但實際上不是。
原因:我們很可能把第一個前提視為“全部”:
太陽在全部的日子里都會升起,曾經如此,將來也會一直如此。
然而,人類經驗有限, 實際上,我們不可能經歷過世界的每一天,這就證明,它不過是一個談論“部分”的命題,即:
太陽的再人類經歷過的每一天里都曾經升起。
顯然,這個前提做出了有限的判斷,它只說明在所有日子中的部分日子里太陽升起了,卻根本不包括其他的日子。這個論證可算作歸納論證,或一個較弱的演繹論證。
總結就是,我們無法根據這個較弱的前提,構建一個演繹推理,就如上面的圖片里左邊的筆記一樣,這能算一個較弱的有效演繹論證,即不確定前提是否為真,只是如果為真,那么論證本身能被證明。
關于自然界的統一性:
說回歸納法。簡單來說,歸納法的問題在于,我們能否相信自然界在時空變化中可以保持統一性。假若自然界自身是統一、有規律的,那么我們自人類文明產生以來所觀察到的現象,可以在我們不可知的過去、現在和將來未曾觀察到的事件中給予明確的指引。
可見,只要我們需要證明的不是當下正發生的事件,那么就必須假定:
- 我們觀察到的世界,與我們未觀察到的世界是以同樣的方式運作的。然而,這一點我們卻無法證實。(這正是休謨指出的問題所在。)
因此我們無法從過去的經驗觀察,得出有關明天太陽會升起的必然性結論。
即便存在這些問題,我們仍然離不開歸納概括。歸納概括也是科學理性的根基,要思考物質世界,就得容忍歸納法的弊端。
即我們必須接受:我們迄今為止觀察到的經驗,是我們了解尚未觀察之物最好的指引。
這作為前提,即使是一種假設,且無法得到證實。
因此,我們要為此付出一定的代價:只要使用歸納概括,就必須相信與之相關的假設,并且其永遠無法得到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