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莊
酒莊(Chateau)指一個陸地單位,通常歸土地占有者所有葡萄的種植,葡萄酒的釀造和貯存,灌裝過程都在酒莊內(nèi)進行。法國最古老的超一級酒莊是呂薩呂斯酒堡。
中文名酒莊外文名chateau功能介紹
關(guān)于酒莊的建立原則,有兩個流派一類是“3S”原則,即酒莊的所在地有大海(sea)、沙灘(sand)和陽光(sun),這種觀點主要服務(wù)于酒莊的旅游功能;另一類主要原則是在適合葡萄生長的地方建立酒莊,這種觀點主要服務(wù)于酒莊的釀酒功能,目的是通過高質(zhì)量的原料來釀造優(yōu)質(zhì)葡萄酒。
酒莊主要的功能有兩類:一類就是酒莊的旅游功能,另一類就是酒莊的釀酒功能。
酒莊酒
通常所說的酒莊酒或者莊園酒,就是酒莊葡萄酒或者莊園葡萄酒,顧名思義是酒莊里面所釀造的葡萄酒。酒莊酒或者莊園酒必須符合三個要素才能是真正意義上的酒莊酒,否則只是概念上的酒莊酒。這三個要素是:
一是在適合種植葡萄的地域擁有屬于自己的葡萄種植園;
二是所種葡萄不是以商品出售,而是自用釀酒的原料;
三是釀造、灌裝過程都是在自己的莊園中進行。
酒莊酒與莊園酒實質(zhì)一樣,只不過是叫法不同。
制度
1855年,法國正值拿破侖三世當政。三世國王想借巴黎世界博覽會的機會向全世界推廣波爾多的葡萄酒,而且想讓全國的葡萄酒都來參展。于是,他請波爾多葡萄酒商會籌備一個展覽會來介紹波爾多葡萄酒,并對波爾多酒莊進行分級。這無異于去捅一個馬蜂窩,因為那些酒莊個個都很自以為是,然而勝出者只能有一個。于是波爾多商會把責任推托給一個葡萄酒批發(fā)商的官方組織Syndicat of Courtiers,讓他們將所有酒莊分為5級,每個吉倫特區(qū)的紅酒生產(chǎn)者都包括在其中一個級別里。兩周后,Syndicat of Courtiers拿出了他們的分級,包括58個酒莊,1個超一級,4個一級,12個二級,14個三級,11個四級和17個五級。超一級酒莊為:呂薩呂斯酒堡(d'Yquem),一級酒莊為:拉菲(Lafite-Rothschild)、拉圖(Latour)、瑪歌(Margaux)和紅顏容(Haut-Brion)。
幾乎所有的等級園均來自梅多克,唯一例外就是Haut-Brion(紅顏容,又譯奧比安),來自格拉夫產(chǎn)區(qū)。其他的產(chǎn)區(qū)也沒有包括在內(nèi),而且所有評出的酒莊全部集中在波爾多左岸地區(qū),右岸的Cheval Blanc(白馬)這樣在18世紀就已經(jīng)十分出名的酒莊也沒有包括在內(nèi),這不得不說明是這次分級制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這個分級制度內(nèi),同一級的酒莊也是有先后之分的,比如Mouton-Rothschild(木桐)就是二級酒莊里的第一把交椅。但是這種做法招來了很多批評。1855年的9月,Syndicat of Courtiers給波爾多葡萄酒商會去了一封信,說明在同一等級內(nèi)沒有先后之分,商會于是對名單進行了修改,統(tǒng)一級酒莊內(nèi)按照字母順序排列,才將此事平息。
自從1855年后,酒莊的名稱、所有者、葡萄園甚至葡萄酒的質(zhì)量都有很多變化。現(xiàn)在名列分級制度的等級園內(nèi)的有61個酒莊。當然即便是酒莊更名易主,如果其歷史上是等級園,他還將保持等級園的位置。唯一的一次變動就是1973年,在Philippe Rothschild男爵不斷努力下,Mouton Rothschild(木桐)由二級酒莊升級為一級酒莊。也就形成了現(xiàn)在世所共知的“六大名莊”。
在此之后,格拉夫地區(qū)和圣·愛美隆地區(qū)在上個世紀中也進行了酒莊分級,只不過沒有像梅多克地區(qū)那樣分成5個等級。所有這些進入酒莊分級的酒莊都稱為“列級酒莊”,在酒標上能夠看到“Grand Cru Classe”的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