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投資的輪次及形式 普通股,可轉債或優先股
投資人準備的金額是公司需要資金的全部,并且條款是可以接受的(也許要經過一定的談判),然后就會簽署文件,進行資金轉賬,一輪融資交割就此完成。
若,條款清單達成一致但是投資人只愿意投入公司所需資金的一部分而非全部資金,那么公司就處于一輪融資的進程之中,并且已經確定一名領投投資人。有時領投的投資人也會協助公司拿著出具的條款清單去找其他投資人,讓他們跟進投資并獲得全部的融資額度。
有時條款清單會注明,無論是否有其他投資人跟進,這一輪投資會在某個約定的日期進行交割(即不再跟新的投資人溝通,并讓當前已承諾的投資人投入資金)。
通常,條款清單中會約定一個最低的承諾投資額,在達到此額度之前,任何人,包括領投投資人都不必實際投入資金。條款清單中也可能會約定一個最高額度的承諾投資額,超過這個額度后,不允許新的投資人加入。
對創業者來說落實一位領投投資人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
那么捷徑:自己起草一份條款清單,其中設定公司的估值,條款,目標融資額等。(盡管這幾乎是無效的,因為這份清單與投資人談判所形成的將會是另一外份清單,且沒有領投投資人提供驗證,支持和一大筆資金。)
股權投資是如何操作的
投資人認購的股份與創始人以及公司員工持有的普通股并不相同,稱作優先股。(根本上說只是有差異,并沒有說優先股優于普通股)
當將公司的價值變成現金的時候(實現退出),優先股在任何普通股之前,先行得到償付,但只會償付當初所支付的金額(即便公司升值了)(也許還要加上一些股利,也就是股息)。相比而言,普通股只有在所有優先股都得到滿足之后,才能得到償付,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剩余的價值。
顯然,投資人不愿意只購買優先股。
初創公司投資人購買的,實際上是一種混合型的股份,被稱作可轉換優先股。
可轉換優先股最主要的特征是,在公司處于興盛期時,它會轉換成普通股,這樣所有人都會很高興。當公司處于衰退,處理的方式就是公司所收到的現金,優先償付掉投資人當初投入的金額,所有的剩余價值屬于普通股股東。
(附帶估值上限的)折扣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區別于傳統出借人給債權人借款,以及債權人給予相對應較低的回報。
可轉換債券,可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天使投資人可以將最初的貸款轉換成現金,并用這些現金認購公司的股份。但操作上有點復雜。
這個轉換事件發生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而我今天就把錢借給公司了。那么有些事情需要討論:
①未來什么時候,我會將債券轉換成股權;
②轉換時,我們如何確定公司的估值。
(兩個答案即是等到一位資金更充裕,經驗更豐富的投資人同意認購公司的股權為止,以及依據的估值是其他投資人提出的估值。)
針對下一輪估值的折扣率通常在10%-30%之間。
記住,附帶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