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從超市回來,正好碰見對面情侶在搬家,男生把大件行李一件件抬到電梯口,屋子里的女生幾乎快要失去了拾弄物件的耐心,她沮喪地對折返回來的男生抱怨道,“我再也不想搬家了。”
那是一個秋天的傍晚,我走到長廊的倒數第二個房間,按下密碼,蜷進了自己的小小公寓。數起來,這些年我也搬過不少次家,冒冒失失地東奔西跑,無論住在哪里,心里都覺得總有一天會離開,像愛一個人似的。
最早的時候,錢只夠租得起單間,房間潮濕又昏暗,沒有陽臺,陽光也照不進來,衣服只能提到樓頂去曬。一次水表的接口處突然壞了,噗噗地往外涌水,漫了一地,想關也關不掉,還被澆淋了一身,只能狼狽地跑出門外,向路過的鄰居求助。后來慢慢的,可以租得起帶陽臺的房子,只是那陽臺和廚房是連在一起的,做飯的時候擔心沾上油煙味,總要先把衣服收進去。
再后來,有了更多一點選擇的權利,挑環境,挑朝向,租了套足夠寬敞的復式,盡管它依然有美中不足的地方,但不管怎么說,有獨立的陽臺和廚衛,比之前方便許多。
今天夏天,我回到熟悉的城市,搬到了兩室一廳的新公寓,買到了心心念念的絲絨綠沙發,鋪滿月季花的地毯也是越看越喜歡,一物一什都是認真篩選后請進家里的。和以往不同的是,我覺得這次我可以住得久一點,像忘掉一個人似的。
我可以像曾軼可《新的家》里唱的,一直住到窗子變亮,天氣變朗,忘掉過往,忘掉之后還可以繼續住下去。
像待在一個人心里,又收拾好東西搬出來,從此自顧起居,再不回頭。
昨年冬天我說過,我要把平靜還給自己。在做出這個決定的前兩個月,我還在一段感情的泥淖里吃力掙扎。我站在樓下打電話,聽著他細數我的不完美,我不顧姿態地聲嘶力竭,從來沒有這樣歇斯底里,從不喜歡大吵大鬧的我,好像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心力交瘁按下掛斷鍵的那一刻,才突然看清楚了:這不是我想要的。
后來,他打電話向我道歉,在電話那一頭涕泗俱下地挽留,可是我已經不想再從玻璃渣里找糖吃了,我想要完完整整的一塊糖。
那時我總會問身邊的人,我是不是真的不夠好,不配。朋友回答,不是你不夠完美的問題,只是他愛與不愛。媽媽用行動告訴我,她一直站在我這一邊。在那些縫補綴合似的溫暖寬慰里,人生的風口才似乎變得可以忍受。
我想,就算不完美又怎樣呢。上次去藥店問祛疤膏,店員看著我左腿膝蓋上那一小塊暗紅色的增生性瘢痕,可惜地說,“哎喲,這以后該怎么穿裙子呀。”但最后我還是照樣隨心所欲地穿著短裙,坦坦蕩蕩地往前走,不再掩飾那塊沒有照顧好的傷口。
我依舊可以風塵仆仆,橫跨江川,傷疤才不能阻止我,翻到山的另一邊,追逐新月亮。